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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保甲类 感冒清热颗粒

会  员 价:会员可见

  • 生产厂家:神威药业(张家口)有限公司
  • 包装规格:12g*10袋
  • 包装单位:盒
  • 件装量:120
  • 中包装: 1
  • 货号KL4229 复制成功
  • 效期:2025-06
  •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Z130205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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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生产厂家:神威药业(张家口)有限公司

    包装单位:盒

    药品规格:12g*10袋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Z13020523

    件 装 量:120

  • 【药品名称】 感冒清热颗粒(神威)

    【通用名称】 感冒清热颗粒

    【规格型号】 12g*10袋

    【生产企业】 神威药业(张家口)有限公司

    【批准文号/生产许可证号】 国药准字Z13020523

    【有 效 期】 36 月

    【功能主治】 疏风散寒,解表清热。用于风寒感冒,头痛发热,恶寒身痛,鼻流清涕,咳嗽咽干。

    【用法用量】 开水冲服,一次1袋,一日2次。

    【不良反应】 可能引起恶心、呕吐、腹痛、腹泻、皮疹、瘙痒、心悸、过敏反应等不良反应。

    【注意事项】 1.忌烟、酒及辛辣、生冷、油腻食物。 2.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药。 3.糖尿病患者及有高血压、心脏病、肝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4.儿童、孕妇、哺乳期妇女、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5.发热体温超过38.5℃的患者,应去医院就诊。 6.服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 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9.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0.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禁 忌】 对本品过敏者禁用。

    【上市许可持有人】 神威药业(张家口)有限公司

    【包装单位】 盒

    【主要成份】 荆芥穗、薄荷、防风、柴胡、紫苏叶、葛根、桔梗、苦杏仁、白芷、苦地丁、芦根。

    【性 状】 本品为棕黄色的颗粒,味甜、微苦。

    【适用人群】 不限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 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儿童用药】 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老年患者用药】 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贮 藏】 密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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