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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保甲类 小柴胡颗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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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生产厂家:四川逢春制药有限公司
  • 包装规格:10g*20袋
  • 包装单位:包
  • 件装量:80
  • 中包装: 1
  • 货号KL0262 复制成功
  • 效期:2026-02
  •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Z510201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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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生产厂家:四川逢春制药有限公司

    包装单位:包

    药品规格:10g*20袋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Z51020112

    件 装 量:80

  • 【药品名称】
       通用名称:小柴胡颗粒
       商品名称:小柴胡颗粒
       拼音全码:XiaoChaiHuKeLi
    【主要成份】柴胡、黄芩、姜半夏、党参、生姜、甘草、大枣。辅料为蔗糖。
    【性 状】本品为黄色至棕褐色的颗粒;味甜。
    【适应症/功能主治】解表散热,疏肝和胃。用于外感病,邪犯少阳证,症见寒热往来、胸胁苦满、食欲不振、心烦喜呕、口苦咽干。
    【规格型号】10g*20袋
    【用法用量】开水冲服。一次1~2袋,一日3次。
    【不良反应】尚未明确
    【禁 忌】尚未明确
    【注意事项】
    1.忌烟、酒及辛辣、生冷、油腻食物。
    2.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成药。
    3.风寒感冒者不适用。
    4.糖尿病患者及有高血压、心脏病、肝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5.儿童、孕妇、哺乳期妇女、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6.发热体温超过38.5℃的患者,应去医院就诊。
    7.服药三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
    8.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9.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10.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1.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2.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药物相互作用】如与其他药物同时使用可能会发生药物相互作用,详情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贮 藏】密封。
    【包 装】10g*20袋
    【有 效 期】12  月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Z51020112
    【生产企业】四川逢春制药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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