抗生素类
医保乙类 *注射用盐酸氨溴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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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厂家:山东裕欣药业有限公司
包装单位:支
药品规格:15mg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H20163246
件 装 量:1000
商品名称
注射用盐酸氨溴索
规格包装
15mg*10瓶
厂家
山东裕欣药业有限公司
功能主治
本品适用于下述患者伴有痰液分泌不正常及排痰功能不良的急性、慢性呼吸道疾病,例如慢性支气管炎急性加重、喘息型支气管炎、支气管扩张、支气管哮喘、肺炎的祛痰治疗。
主要成分
本品主要成份为盐酸氨溴索。
用法用量
1、慢速静脉注射。 2、成人:每日2-3次,每次15mg(15mg:1瓶;30mg:1/2瓶),严重病例可以增至每次30mg(15mg:2瓶;30mg:1瓶)。 3、6岁以上儿童,每日2-3次,每次15mg(15mg:1瓶;30mg:1/2瓶)。 4、2-6岁儿童,每日3次,每次7.5mg(15mg:1/2瓶;30mg:1/4瓶)。 5、2岁以下儿童,每日2次,每次5mg(15mg:1/3瓶;30mg:1/6瓶)。 6、本注射液亦可与葡萄糖、果糖、盐水或林格氏液混合静脉点滴使用。本品不能与pH大于6.3的其他溶液混合,因为pH值增加会导致本品游离碱沉淀。
不良反应
不良反应发生率的定义为非常常见:>1/10;常见:>1/100,但<1/10;不常见:>1/1000,但<1/100;罕见:>1/10000,但<1/1000;非常罕见:<1/10000;未知:现有数据无法评估其发生频率。 1、免疫系统疾病/皮肤种粘膜组织疾病。 (1)不常见:红斑。 (2)未知:变态反应(包括过敏性休克)、血符祌经性水肿、皮疹、荨麻疹、瘙痒及其他超敏反应;有严重急性过敏反应的报道,与本药的关系尚不确定,此类患者通常对其他物质亦出现过敏。 2、胃肠疾病。 (1)不常见:口干、便秘、流涎、咽干。 (2)未知:胃部灼热、恶心、呕吐、腹泻、消化不良、腹部疼痛。 3、呼吸系统、胸廓纵膈疾病。 不常见:流涕、呼吸困难(超敏反应症状之一)。 3、肾脏种泌尿系统疾病。 不常见:排尿闲难。 4、全身性疾病以及给药局部异常。 不常见:体温升高、畏寒,以及粘膜反应。
注意事项
1、警告:该品种在上市后安全性监测中有严重过敏性休克的报告,故对特殊人群、有过敏史和高敏状态(如支气管哮喘等气道高反应)的患者应慎用本品。用药后如出现过敏反应须立即停药,并根据反应的严重程度给予对症治疗。一旦出现过敏性休克应立即给予急救。 2、以下情况慎用本品。 (1)肝、肾功能不全者。 (2)胃溃疡患者。 (3)支气管纤毛运动功能受阻及呼吸道出现大量分泌物的患者(恶性纤毛综合征患者等,可能有出现分泌物阻塞气道的危险)。 (4)青光眼患者。 3、一般注意事项。 (1)禁止本品与其他药物在同一容器内混合,注意配伍用药,应特别注意避免与头孢类抗生家、中药注射剂等配伍应用。 (2)禁止本品(pH5.0)pH大于6.3的其他偏碱性溶液混合,因为pH值增加会导致产生本品游离碱沉淀。 (3)若静脉用药时注射速度过快,极少数患者可能会出现头痛、疲劳、精疲力竭、下肢沉重等感觉。 (4)在极少数病例中,出现了严重的皮肤反应,比如Stevens-Johnson综合征和yell综合症(中毒性表皮坏死松懈症;TEN),这些症状的出现都与患者使用时的状态相关。上述病例中的大部分都是由潜在疾病或者伴随用药引起的。如果患者在用药后新出现皮肤或粘膜损伤,应及时报告医生,并停用本品。
禁忌
已知对盐酸氨溴索或配方中其他成份过敏者不宜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