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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保乙类 注射用头孢哌酮钠舒巴坦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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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生产厂家:石药集团中诺药业(石家庄)有限公司
  • 包装规格:1g
  • 包装单位:支
  • 件装量:1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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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包装单位:支

    药品规格:1g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H20033819

    件 装 量:1000

  • 商品名称

    注射用头孢哌酮钠舒巴坦钠

    规格包装

    1.0g*10瓶

    厂家

    石药集团中诺药业(石家庄)有限公司

    功能主治

    1.本品适用于治疗由敏感菌所引起的下列感染: (1)上、下呼吸道感染; (2)上、下泌尿道感染; (3)腹膜炎、胆囊炎、胆管炎和其他腹腔内感染; (4)败血症; (5)脑膜炎; (6)皮肤和软组织感染; (7)骨骼和关节感染; (8)盆腔炎、子宫内膜炎、淋病和其他生殖系统感染。 2.由于头孢哌酮/舒巴坦具有广谱抗菌活性,因此单用本品就能够治疗大多数感染,但有时也需要头孢哌酮/舒巴坦与其他抗生素联合应用。当本品与氨基糖苷类抗生素合用时(参见配伍禁忌及相互作用氨基糖苷类抗生素部分),在治疗过程中应监测患者的肾

    主要成分

    本品为复方制剂,其组份为头孢哌酮钠和舒巴坦钠(头孢哌酮与舒巴坦为1:1或2:1)。

    用法用量

    1、成人用药:比例1:1,头孢哌酮/舒巴坦2.0-4.0g,头孢哌酮1.0-2.0g,舒巴坦1.0-2.0g。上述剂量分等量,每12小时给药一次。在治疗严重感染或难治性感染时,头孢哌酮/舒巴坦的每日剂量可增加到8g(1:1头孢哌酮/舒巴坦,即4g头孢哌酮)。病情需要时,接受1:1头孢哌酮/舒巴坦治疗的患者可另外单独增加头孢哌酮的用量,所用剂量应等分,每12小时给药一次。舒巴坦每日推荐最大剂量为4g。 2、肝功能障碍患者的用药:参见【注意事项】部分。 3、肾功能障碍患者的用药:肾功能明显降低的患者(肌酐清除率<30ml/min)舒巴坦清除减少,应调整头孢哌酮/舒巴坦的用药方案。肌酐清除率为15-30ml/min的患者每日舒巴坦的最高剂量为2g,分等量,每12小时注射一次。肌酐清除率<15ml/min的患者每日舒巴坦的最高剂量为1g,分等量,每12小时注射一次。遇严重感染,必要时可单独增加头孢哌酮的用量。在血液透析患者中,舒巴坦的药物动力学特性有明显改变。头孢哌酮在血液透析患者中的血清半衰期轻微缩短。因此应在血液透析结束后给药。 4、静脉给药: (1)采用间歇静脉滴注时,每瓶头孢哌酮/舒巴坦用适量的5%葡萄糖溶液或0.9%注射用氯化钠溶液或灭菌注射用水溶解(参见【用法用量】使用/操作说明本品的溶解部分),然后再用上述相同溶液稀释至20ml,静脉滴注时间应至少为15-60分钟。尽管乳酸钠林格注射液可作为头孢哌酮/舒巴坦静脉注射液的溶媒,但不能用于本品最初的溶解过程(参见【药物相互作用】配伍禁忌乳酸钠林格注射液部分和【用法用量】使用/操作说明乳酸钠林格注射液部分)。 (2)采用静脉推注时,每瓶头孢哌酮/舒巴坦应按上述方法溶解,静脉推注时间至少应超过3分钟。 5、肌肉注射:尽管2%盐酸利多卡因注射液可作为头孢哌酮/舒巴坦肌肉注射液的溶媒,但不能用于本品最初的溶解过程(参见【药物相互作用】配伍禁忌利多卡因部分和【用法用量】使用/操作说明利多卡因部分)。 6、使用/操作说明: (1)本品的溶解:本品每瓶内装1.0g头孢哌酮/舒巴坦。头孢哌酮/舒巴坦在头孢哌酮和舒巴坦分别为10-250mg/ml和5-125mg/ml浓度范围内,可与注射用水,5%葡萄糖注射液,生理盐水,5%葡萄糖和0.225%氯化钠注射液,5%葡萄糖和0.9%氯化钠注射液等配伍。 (2)乳酸钠林格注射液:头孢哌酮/舒巴坦应使用灭菌注射用水进行溶解(参见【药物相互作用】配伍禁忌乳酸钠林格注射液部分)。采用两步稀释法:先用灭菌注射用水溶解(如上表所示),再用乳酸钠林格注射液稀释至舒巴坦的浓度为5mg/ml的溶液(用2ml初配液稀释至50ml乳酸钠林格注射液中或4ml初配液稀释至100ml乳酸钠林格注射液中)。 (3)利多卡因:头孢哌酮/舒巴坦应使用灭菌注射用水溶解(参见【药物相互作用】配伍禁忌利多卡因部分)。应采用两步稀释法:先用灭菌注射用水溶解(如上表所示),再用2%利多卡因溶液稀释,使约0.5%盐酸利多卡因溶液中头孢哌酮和舒巴坦的浓度分别达到125mg/ml和125mg/ml。

    不良反应

    在发展研究和获批准之后历经6年研究中(复审完成时),总共12808例患者中观察到有1023例(7.99%)患者出现不良反应和实验室检查异常。主要不良反应为腹泻(0.75%)、皮疹(0.45%)、发热(0.21%)等。主要的实验室检查异常为ALT升高(3.41%)、AST升高(3.18%)以及ALP升高(1.05%)等。临床显著不良反应(因自发报告原因,发生率未知。) 1、休克、过敏性休克/类过敏反应(呼吸困难等):在发生休克、过敏性休克/类过敏反应(呼吸困难等)时,应密切监测患者情况。如果观察到有任何异常结果存在,应立即中断给药并采取适当的治疗措施。 2、急性肾功能衰竭:因为可能发生诸如急性肾功能衰竭之类的严重肾功能损害,有必要进行定期实验室检查。如果观察到存在有任何异常结果,应采取适当治疗措施,例如中断给药。 3、伪膜性结肠炎:有可能发生诸如伴有血便的伪膜性结肠炎之类的严重结肠炎。当腹痛或频繁的腹泻出现时,应采取适当治疗措施,例如中断给药。 4、间质性肺炎、PIE综合症:可能会出现伴有发热、咳嗽、呼吸困难、X射线或嗜酸性粒细胞检查异常的间质性肺炎以及伴嗜酸细胞增多综合症的肺浸润。如果观察到此类症状,应立即中断给药,同时应采取适当治疗措施,例如:肾上腺皮质激素给药。 5、粘膜-皮肤-眼部综合症(StevensJohnson综合征)和中毒性表皮坏死松解(莱尔综合症):可能出现粘膜-皮肤-眼综合症(StevensJohnson综合征)和中毒性表皮坏死松解(莱尔综合症)。如果观察到此类症状,应立即中断给药并采取适当的治疗措施。 6、血恶液质:可能发生严重血恶液质,例如溶血性贫血、全血细胞减少、粒细胞减少(包括粒细胞缺乏症)、血小板减少等,有必要采取措施,例如通过定期实验室检查仔细观察等。如果观察到存在有任何异常结果,应采取适当治疗措施,例如中断给药。 7、暴发性肝炎:由于可能会出现暴发性肝炎,有必要采取措施,例如通过定期实验室检查进行仔细观察。如果观察到存在有任何异常结果,应采取适当治疗措施,例如中断给药。通常不良事件是从临床试验期间及产品上市后的报告中收集的。很多事件可能是由用药以外的因素如潜伏的疾病引起的。由于多数情况下不可能确定特定的因果关系(甚至许多不良事件并不是药物不良反应),因此即便在不能确定是否由头孢哌酮/舒巴坦引起的情况下,我们也在此报告了所收集到的所有不良事件。头孢哌酮/舒巴坦通常耐受良好,大多数不良反应为轻度或中度,可以耐受,不影响继续治疗。下列不良反应是从临床试验(比较性和非比较性研究)和上市后经验中观察到。 8、不良反应表详见说明书。

    注意事项

    1、超敏反应:有报道,接受β-内酰胺类或头孢菌素类抗生素治疗的患者可发生严重的、偶可致死的超敏(过敏性)反应,包括头孢哌酮/舒巴坦。这些反应更易发生在对多种过敏原有超敏反应史的患者中。一旦发生过敏反应,应立即停药并给予适当的治疗。对有引起诸如支气管哮喘、皮疹、荨麻疹等之类过敏反应倾向的患者本人或患者的父母亲,兄弟或姐妹,应谨慎使用舒普深。发生严重过敏性反应的患者须立即给予肾上腺素紧急处理,必要时应吸氧、静脉给予激素,采用包括气管内插管在内的畅通气道等治疗措施。在头孢哌酮/舒巴坦治疗的患者中有报告严重的偶发性致死皮肤不良反应,比如中毒性表皮坏死松解症(TEN)、Stevens-Johnson综合征(SJS)和剥脱性皮炎。一旦发生严重皮肤反应,应立即停药并给予适当的治疗。因为没有一种确切的方法来预测与这类药物有关的休克或类过敏性休克的发生,以下措施必须采取: (1)在进行治疗之前,应详细了解患者相关情况,从而查明患者药物过敏史。尤其是,必须确认患者是否有抗生素过敏史。 (2)在进行治疗之前,应进行休克急救的预先准备。 (3)患者应保持安静并在这种药物的给药期间对患者进行密切监测。特别是,在对这种药物进行给药之后的一段时间内应密切监测患者情况。 2、肝功能障碍患者的用药:头孢哌酮主要经胆汁排泄。当患者有肝脏疾病和/或胆道梗阻时,头孢哌酮的血清半衰期通常延长并且由尿中排出的药量会增加。即使患者有严重肝功能障碍时,头孢哌酮在胆汁中仍能达到治疗浓度并且其半衰期仅延长2-4倍。遇到严重胆道梗阻、严重肝脏疾病或同时合并肾功能障碍时,可能需要调整用药剂量。同时合并有肝功能障碍和肾功能损害的患者,应监测头孢哌酮的血清浓度,根据需要调整用药剂量。对这些患者如未密切监测本品的血清浓度,头孢哌酮的每日剂量不应超过2g。 3、一般注意事项: (1)头孢哌酮/舒巴坦有严重出血案例的报告,包括致死情况。与其他抗生素一样,少数患者使用头孢哌酮/舒巴坦治疗后出现了导致凝血障碍的维生素K缺乏,其机制很可能与合成维生素的肠道菌群受到抑制有关,包括营养不良、吸收不良(如肺囊性纤维化患者)和长期静脉输注高营养制剂在内的患者存在上述危险。维生素K缺乏会引起出血倾向。应监测上述这些患者以及接受抗凝血药治疗患者的凝血酶原时间,需要时应另外补充维生素K。如果有不明原因的持续性出血,应立即停药。 (2)与其他抗生素一样,长期使用头孢哌酮/舒巴坦可引起不敏感细菌过度生长。因此在治疗过程中应仔细观察患者的病情变化。与其他全身应用的抗生素一样,建议在疗程较长时应定期检查患者是否存在各系统器官的功能障碍,其中包括肾脏、肝脏和血液系统。这一点对新生儿,尤其是早产儿和其他婴儿特别重要。 4、几乎所有抗菌药物的应用都有难辨梭菌相关性腹泻(CDAD)的报告,其中包括头孢哌酮钠/舒巴坦钠,其严重程度可表现为轻度腹泻至致命性肠炎。抗菌药物治疗可引起结肠正常菌群的改变,导致难辨梭菌的过度生长。难辨梭菌产生的毒素A和毒素B与CDAD的发病有关。高产毒的难辨梭菌导致发病率和死亡率升高,这些感染可能对抗菌药物治疗无效,有可能需要结肠切除。对于所有使用抗生素后出现腹泻的患者,必须考虑到CDAD的可能。由于曾经有给予抗菌药物治疗之后超过2个月发生CDAD的报道,因此需仔细询问病史。 5、对驾驶和操作机器能力的影响:头孢哌酮/舒巴坦临床应用经验表明,本品不会降低患者驾驶和操作机器的能力。 6、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 (1)妊娠期用药:曾在大鼠中进行了生殖研究,所用剂量高达人体用量的10倍,未发现其生育能力受到损害,也未发现药物有任何致畸作用。舒巴坦和头孢哌酮均可通过胎盘屏障,但尚未在妊娠妇女中进行过足够的和有良好对照的试验。由于动物生殖研究的结果并非总能预测人体的情况,因此,只有在医生认为必要时孕妇才能使用本品。 (2)哺乳期用药:只有少量的舒巴坦和头孢哌酮能分泌到人体的母乳中。尽管只有少量的舒巴坦和头孢哌酮能够进入到母乳中,但哺乳期妇女仍应小心使用本品。 7、儿童用药:在治疗严重感染或难治性感染时,上述剂量可按1:1的比例增加到每日160mg/kg,分等量,每日给药2-4次(参见【儿童用药】婴儿用药部分和【药理毒理】毒理研究部分)。 (1)新生儿用药:出生头一周的新生儿应每12小时给药一次。舒巴坦在患儿中的每日最高剂量不应超过每日80mg/kg(参见【儿童用药】婴儿用药部分和【药理毒理】毒理研究部分)。 (2)婴儿用药:头孢哌酮/舒巴坦已被有效地用于婴儿感染的治疗。对早产儿和新生儿尚未进行过广泛的研究,因此头孢哌酮/舒巴坦用于早产儿和新生儿前,医生应充分权衡利弊。头孢哌酮不能将胆红素从血浆蛋白结合部位中置换出来。 8、老年用药:参见【药代动力学】老年患者用药部分。 9、药物过量:有关人体发生头孢哌酮钠和舒巴坦钠急性中毒的资料很少。预期本品药物过量所出现的临床表现主要是那些已被报道的不良反应的扩大。脑脊液中高浓度的β-内酰胺类抗生素可引起中枢神经系统不良反应,如抽搐等。由于头孢哌酮和舒巴坦均可通过血液透析从血循环中被清除,因此如肾功能损害的患者发生药物过量,血液透析治疗可增加本品从体内的排出。

    禁忌

    对本品或头孢菌素类过敏患者禁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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