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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保甲类 板蓝根颗粒

会  员 价:会员可见

  • 生产厂家:广州白云山和记黄埔中药有限公司
  • 包装规格:10g*15袋
  • 包装单位:包
  • 件装量:80
  • 中包装: 1
  • 货号KL1667 复制成功
  • 效期
  •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Z440234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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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生产厂家:广州白云山和记黄埔中药有限公司

    包装单位:包

    药品规格:10g*15袋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Z44023485

    件 装 量:80

  • 【药品名称】

      通用名称:板蓝根颗粒

      商品名称:板蓝根颗粒

      拼音全码:BanLanGenKeLi

    【主要成份】 板蓝根。辅料为蔗糖、糊精。

    【性 状】 本品为浅棕黄色至棕褐色的颗粒;味甜、微苦。

    【适应症/功能主治】 清热解毒,凉血利咽。用于肺胃热盛所致的咽喉肿痛、口咽干燥;急性扁桃体炎见上述证候者。

    【规格型号】 10g*15袋

    【用法用量】 开水冲服。一次半-1袋(5-10g),一日3-4次。

    【不良反应】 尚不明确。

    【禁 忌】 尚不明确。

    【注意事项】 1.忌烟酒、辛辣、鱼腥食物。 2.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药。 3.糖尿病患者及有高血压、心脏病、肝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4.儿童、孕妇、哺乳期妇女、年老体弱、脾虚便溏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5.扁桃体有化脓或发热体温超过38.5℃的患者应去医院就诊。 6.服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 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9.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0.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药物相互作用】 如与其他药物同时使用可能会发生药物相互作用,详情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贮 藏】 密封。

    【包 装】 复10g*15袋/盒。

    【有 效 期】 24 月

    【执行标准】 《中国药典》2010年版一部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Z44023485

    【生产企业】 广州白云山和记黄埔中药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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