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保乙类 对乙酰氨基酚缓释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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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厂家:上海强生制药有限公司
包装单位:盒
药品规格:0.65g*18片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H20010394
件 装 量:288
【药品名称】 对乙酰氨基酚缓释片(泰诺林)
【通用名称】 对乙酰氨基酚缓释片
【规格型号】 0.65g*18片
【生产企业】 上海强生制药有限公司
【批准文号/生产许可证号】 国药准字H20010394
【有 效 期】 36 月
【功能主治】 用于普通感冒或流行感冒引发的发热,也用于缓解轻至中度疼痛如头痛、关节痛、偏头痛、牙痛、肌肉痛、神经痛、痛经。
【用法用量】 口服。成人和12岁以上儿童一次1片,若持续发热或疼痛,每8小时一次,24小时不超过3次。
【不良反应】 1.偶见药热和粒细胞减少。 2.偶见皮疹、荨麻疹等过敏反应;有报道,极少患者使用对乙酰氨基酚可能出现致命的、严重的皮肤不良反应。 3.文献报告与胃刺激有关的严重肠胃不良事件的年发生率约千分之2.1至千分之2.6。 4.长期大量用药会导致肝肾功能异常。过量服用对乙酰氨基酚可能引起严重肝损伤。
【注意事项】 1.不推荐12岁以下儿童使用本品。 2.应整片服用,不得碾碎或溶解后服用。 3.本品为对症治疗药,用于解热连续使用不超过3天,用于止痛不超过5天,症状未缓解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4.当出现皮疹或过敏反应的其他征象时,如用药后出现瘙痒、皮疹,尤其出现口腔、眼、外生殖器红斑、糜烂等,应立即停药并咨询医生。 5.因过量服用对乙酰氨基酚有引起严重肝损伤的报道,应严格按说明书使用。服药期间如发生肝生化指标异常或出现全身乏力、食欲不振、厌油、恶心、上腹胀痛、尿黄、目黄、皮肤黄染等可能与肝损伤有关的临床表现时,应立即停药并就医。 6.对阿司匹林过敏者慎用。 7.不能同时服用其他含有解热镇痛药的药品(如某些复方抗感冒药)。 8.肝肾功能不全者慎用。 9.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慎用。 10.服用本品期间不得饮酒或含有酒糟的饮料。 11.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12.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13.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处的地方。 14.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禁 忌】 严重肝、肾功能不全者禁用。对对乙酰氨基酚或制剂中其他赋形剂过敏者禁用。
【上市许可持有人】 上海强生制药有限公司
【包装单位】 盒
【主要成份】 本品每片含主要成份对乙酰氨基酚0.65克,辅料为粉状纤维素、淀粉,羟乙基纤维素、聚维酮、徽晶纤维素、预胶化淀粉,羧甲基淀粉钠、硬脂酸镁、欧巴代和棕榈蜡。
【性 状】 本品为薄膜衣异型片,除去包衣后显白色或类白色。
【适用人群】 成人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 遵医嘱。
【儿童用药】 遵医嘱。
【老年患者用药】 遵医嘱。
【贮 藏】 遮光,密闭保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