抗生素类
医保甲类 注射用克林霉素磷酸酯
会 员 价:会员可见
生产厂家:山东罗欣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包装单位:瓶
药品规格:0.3g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H20113197
件 装 量:600
【药品名称】
通用名称:注射用克林霉素磷酸酯
商品名称:注射用克林霉素磷酸酯
【主要成份】本品主要成分为克林霉素磷酸酯,辅料为依地酸二钠。
【性 状】 本品为白色或类白色的疏松块状物或粉末,有引湿性。
【适应症/功能主治】革兰氏阳性菌引起的下列各种感染性疾病:
1.扁桃体炎、化脓性中耳炎、鼻窦炎等。【规格型号】0.3g*10支
【用法用量】1.成人:深部肌肉注射或静脉滴注给药。
中度感染:0.6~1.2g/日,分2~3次给药;严重感染:1.2~2.7g/日,分2~3次给药;或遵医嘱。【不良反应】国外文献显示,克林霉素磷酸 酯注射剂不良反应情况如下:
1.胃肠道反应:常见恶心、呕吐、腹痛、腹泻等;严重者有腹绞痛、腹部压痛、严重腹泻(水样或脓血样),伴发热、异常口渴和疲乏(假膜性肠炎)。腹泻、肠炎和假膜性肠炎可发生在用药初期,也可发生在停药后数周。【禁 忌】 本品与林可霉素、克林霉素有交叉耐药性,对克林霉素或林可霉素有过敏史者禁用。
【注意事项】 1.本品与青霉素、头孢菌素类抗生素无交叉过敏反应,可用于对青霉素过敏者。
2.肝、肾功能损害者及小于4岁儿童慎用。孕妇哺乳期妇女使用本品应注意分析利弊。哺乳期妇女不宜使用本品。【药物相互作用】1 本品可增强神经肌肉阻滞剂的作用,两者应尽量避免合用。2 本品可增强吸入性麻醉药的神经肌肉阻断现象,导致骨骼肌软弱和呼吸抑制或麻痹(呼吸暂停),在手术中或术后同用时应注意,以抗胆碱酯酶药物或钙盐治疗可望有效。3 克林霉素磷酸酯具神经肌肉阻断作用,与抗肌无力药合用时将导致后者对骨骼肌的效果减弱。为控制肌无力的症状,在合用的疗程中抗肌无力药的剂量应予调整。4 与抗蠕动止泻药同用时,克林霉素磷酸酯在疗程中甚至在疗程后数周有引起伴严重水样腹泻的假膜性肠炎的可能。因可使结肠内毒素延迟排除,从而导致腹泻延长和加剧,故与抗蠕动止泻药不宜同用。5 氯霉素或红霉素在靶位上均可与克林霉素磷酸酯竞争,或阻抑后者与细菌核糖体50s亚基的结合,故克林霉素磷酸酯不宜与氯霉素或红霉素合用。6 与阿片类镇痛药合用,克林霉素磷酸酯的呼吸抑制作用与阿片类的中枢呼吸抑制作用可因累加现象而导致呼吸抑制延长或麻痹(呼吸暂停)的可能,故必须对病人进行密切观察或监护。7 克林霉素磷酸酯与新生霉素、卡那霉素在同瓶静滴时有配伍禁忌。8 禁与氨苄青霉素、苯妥英钠、巴比妥盐酸盐、氨茶碱、葡萄糖酸钙及硫酸镁配伍
【药理毒理】1 药理作用:克林霉素磷酸酯为化学合成的克林霉素衍生物,它在体外无抗菌活性,进入体内后迅速被水解为克林霉素发挥抗菌活性。体外试验表明,克林霉素对以下微生物有活性:需氧革兰氏阳性球菌:金黄色葡萄球菌和表皮葡萄球菌(均包括产青霉素酶和不产青霉素酶的菌株)、链球菌(粪肠道球菌除外)、肺炎球菌。厌氧革兰氏阴性杆菌属:拟杆菌属(含脆弱拟杆菌群和产黑素拟杆菌群)和梭杆菌。厌氧革兰氏阳性不产芽孢杆菌属:丙酸杆菌属、真细菌属和放线菌属。厌氧和微需氧的革兰氏阳性杆菌属:消化球菌属、微需氧链球菌和消化链球菌属。2 毒理研究:(1)遗传毒性:Ames沙门菌属回复突变试验和大鼠微核试验结果均为阴性。(2)生殖毒性:大鼠经口给予本品剂量为300mg/kg,未见对动物的交配和生育力有影响。大鼠和小鼠分别经口给予克林霉素剂量高达600mg/kg或皮下注射剂量为250mg/kg,结果未见有致畸胎作用。然而,尚未对妊娠妇女进行充分和严格的临床研究,动物的生殖研究并不能完全预测人类的反应。(3)致癌性:在动物上尚未进行长期致癌潜在性的研究
【贮 藏】30℃以下保存。
【包 装】0.3g*10支/盒。
【有 效 期】24 月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H20113197
【生产企业】山东罗欣药业股份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