抗生素类
医保乙类 *注射用盐酸氨溴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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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厂家:山东裕欣药业有限公司
包装单位:支
药品规格:30mg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H20163247
件 装 量:1000
适用于伴有痰液分泌不正常及排痰功能不良的急性、慢性呼吸道疾病,例如慢性支气管炎急性加重、喘息型支气管炎、支气管扩张及支气管哮喘的祛痰治疗。
术后肺部并发症的预防性治疗。
早产儿及新生儿婴儿呼吸窘迫综合症(IRDS)的治疗。
本品用前用 5 ml 无菌注射用水溶解,缓慢静脉注射;亦可适量无菌注射用水稀释后与葡萄糖、果糖、0.9% 氯化钠注射液或林格氏液混合静脉点滴使用。
预防治疗:
成人及 12 岁以上儿童:每天 2~3 次,每次 15 mg;严重病例可以增至每次 30 mg; 6~12 岁儿童:每天 2~3 次,每次 15 mg; 2~6 岁儿童:每天 3 次,每次 7.5 mg; 2 岁以下儿童:每天 2 次,每次 7.5m;
婴儿呼吸窘迫综合症(IRDS)的治疗:
每日用药总量以婴儿体重计算 30 mg/kg,分 4 次给药,应使用注射泵给药,静脉注射时间至少 5 分钟。
本品通常能很好耐受。曾有轻度的胃肠道不良反应报道,主要为胃部灼热、消化不良和偶尔出现恶心、呕吐。过敏反应极少出现,主要为皮疹。极少病例出现严重的急性过敏性反应,但其与盐酸氨溴索的相关性尚不能肯定,这类病人通常对其他物质亦产生过敏,快速静注可引起头痛、腿痛和疲惫感。
免疫系统疾病/皮肤和粘膜组织疾病
不常见:红斑。
未知:变态反应(包括过敏性休克)、血管神经性水肿、皮疹、荨麻疹、瘙痒及其他超敏反应;有严重急性过敏反应的报道,与本药的关系尚不确定,此类患者通常对其他物质亦出现过敏。
胃肠疾病
不常见:口干、便秘、流涎、咽干。
未知:胃部灼热、恶心、呕吐、腹泻、消化不良、腹部疼痛。
呼吸系统、胸廓和纵膈疾病
不常见:流涕、呼吸困难(超敏反应症状之一)。
肾脏和泌尿系统疾病
不常见:排尿困难。
全身性疾病以及给药局部异常
不常见:体温升高、畏寒、以及粘膜反应。
本品用无菌注射用水溶解后 pH5.0,不能与 pH 大于 6.3 的其它溶液混合。因为 pH 增加会导致产生氨溴索游离碱沉淀。
一般注意事项
禁止本品与其他药物在同一容器混合,注意配伍用药,应特别注意避免与头孢类抗生素、中药注射剂等配伍应用。
禁止本品(PH5.0)与 PH 大于 6.3 的其他偏碱性溶液混合,因为 PH 值增加会导致产生本品游离碱沉淀。
若静脉用药时注射速度过快,极少数患者患者可能会出现头痛、疲劳、精疲力竭、下肢沉重等感觉。
在极少数病例中,出现了严重的皮肤反应,比如 Stevens-Johnson 综合征和 Lyell's 综合征(中毒性表皮坏死松懈症:TEN),这些症状的出现都与患者使用时的状态相关。上述病例中的大部分都是由潜在疾病或者伴随用药引起的。如果患者在用药后新出现皮肤或者粘膜损伤,应及时报告医生,并停用本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