抗生素类
医保甲类 肝素钠注射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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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厂家:上海上药第一生化药业有限公司
包装单位:盒
药品规格:1.25万单位;2ml*10支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H31022051
件 装 量:240
本品主要成份为肝素钠。肝素钠系自猪的肠粘膜或牛肺中提取精制的一种硫酸氨基葡聚糖的钠盐。属黏多糖类物质。平均分子量 12000。每 100 ml 中含苯酚 0.25 g。
辅料名称:苯酚、注射用水。
2 ml:1000 单位
2 ml:5000 单位
2 ml:12500 单位
深部皮下注射:首次 5000~10000 单位,以后每 8 小时 8000~10000 单位或每 12 小时 15000~20000 单位:每 24 小时总量约 30000~40000 单位,一般均能达到满意的效果。
静脉注射:首次 5000~10000 单位之后,或按体重每 4 小时 100 单位/kg,用氯化钠注射液稀释后应用。
静脉滴注:每日 20000~40000 单位,加至氯化钠注射液 1000 ml 中持续滴注。滴注前可先静脉注射 5000 单位作为初始剂量。
预防性治疗:高危血栓形成病人,大多是用于腹部手术之后,以防止深部静脉血栓。在外科手术前 2 小时先给 5000 单位肝素皮下注射,但麻醉方式应避免硬膜外麻醉,然后每隔 8~12 小时 5000 单位,共约 7 日。
毒性较低,主要不良反应是用药过多可致自发性出血,故每次注射前应测定凝血时间。如注射后引起严重出血,可静注硫酸鱼精蛋白进行急救(1 mg 硫酸鱼精蛋白可中和 100U 肝素)。
偶可引起过敏反应及血小板减少常发生在用药初 5~9 天,故开始治疗 1 个月内应定期监测血小板计数。偶见一次性脱发和腹泻。尚可引起骨质疏松和自发性骨折。肝功能不良者长期使用可引起抗凝血酶-Ⅲ耗竭而血栓形成倾向。
静脉注射:按体重一次注入 50 单位 1 kg,以后每 4 小时给予 50~100 单位;
静脉滴注:按体重注入 50 单位/kg,以后按体表面积 24 小时给予每日 20000 单位/m2,加入氯化钠注射液中缓慢滴注。
本品与下列药物合用,可加重出血危险:
香豆素及其衍生物,可导致严重的因子 IX 缺乏而致出血;
阿司匹林及非甾体消炎镇痛药,包括甲芬那酸、水杨酸等均能抑制血小板功能,并能诱发胃肠道溃疡出血;
双嘧达莫、右旋糖酐等可能抑制血小板功能;
肾上腺皮质激素、促肾上腺皮质激素等易诱发胃肠道溃疡出血;
其他尚有利尿酸、组织纤溶酶原激活物(t-PA)、尿激酶、链激酶等。
肝素并用碳酸氢钠、乳酸钠等纠正酸中毒的药物可促进肝素的抗凝作用。
肝素与透明质酸酶混合注射,既能减轻肌注痛,又可促进肝素吸收。但肝素可抑制透明质酸酶活性,故两者应临时配伍使用,药物混合后不宜久置。
肝素可与胰岛素受体作用,从而改变胰岛素的结合和作用。已有肝寨致低血糖的报道。
下列药物与本品有配伍禁忌:卡那霉素、阿米卡星、柔红霉素、乳糖酸红霉素、硫酸庆大霉素、氢化考的松琥珀酸钠、多粘菌素 B、阿霉素、妥布霉素、万古霉素、头孢孟多、头孢氧哌唑、头孢噻吩钠、氯喹、氯丙嗪、异丙嗪、麻醉性镇痛药。
甲巯咪唑,丙硫氧嘧啶与本品有协同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