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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楂麦曲颗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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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生产厂家:广东恒诚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 包装规格:15g*10袋
  • 包装单位:盒
  • 件装量:100
  • 中包装: 1
  • 货号KL2372 复制成功
  • 效期
  •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Z440225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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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生产厂家:广东恒诚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包装单位:盒

    药品规格:15g*10袋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Z44022529

    件 装 量:100

  • 【药品名称】

      通用名称:山楂麦曲颗粒

      商品名称:山楂麦曲颗粒(南海)(恒诚制药)

      拼音全码:ShanZhaMaiQuKeLi(HengChengZhiYao)

    【主要成份】 山楂、麦芽、黔曲。辅料为蔗糖。

    【性 状】 本品为微红色至微红棕色的颗粒或块;味酸、甜。

    【适应症/功能主治】 开胃消食。用于食欲不振,消化不良,脘腹胀满。

    【规格型号】 15g*10袋

    【用法用量】 用开水冲服,一次15克,一日1~3次。

    【不良反应】 尚不明确。

    【禁 忌】 尚不明确。

    【注意事项】 1.服药期间,应注意饮食有节,宜进清淡稀软食物,忌肥甘厚味。 2.不适用于急性肠炎腹泻,主要表现为腹痛,水样大便频繁,或发烧。 3.哺乳期妇女慎用。 4.小儿用法用量,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5.服药三天症状无改善,或出现其他症状时,应立即停用并到医院诊治。 6.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7.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8.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9.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0.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药物相互作用】 如与其他药物同时使用可能会发生药物相互作用,详情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贮 藏】 密封。

    【包 装】 10袋/盒

    【有 效 期】 24 月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Z44022529

    【生产企业】 广东恒诚制药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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