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适应症】
本品可用于对头孢呋辛敏感的细菌所致的下列感染:
1. 呼吸道感染:由肺炎链球菌、流感嗜血杆菌(含氨苄青霉素耐药菌)、克雷伯氏杆菌属、金黄色葡萄球菌(青霉素酶产酶菌及非青霉素酶产酶菌)、化脓性链球菌及大肠杆菌所引起的呼吸道感染,如中耳炎、鼻窦炎、扁桃体炎、咽炎和急、慢性支气管炎、支气管扩张合并感染、细菌性肺炎、肺脓肿和术后肺部感染。
2. 泌尿道感染:由大肠杆菌及克雷伯氏杆菌属细菌所致的尿道感染,如肾盂肾炎、膀胱炎和无症状性菌尿症。
3. 皮肤及软组织感染:由金黄色葡萄球菌(青霉素酶产酶菌及非青霉素酶产酶菌)、化脓性链球菌、大肠杆菌、克雷伯氏杆菌属及肠道杆菌属细菌所致的皮肤及软组织感染,如蜂窝组织炎、丹毒、腹膜炎及创伤感染。
4. 败血症:由金黄色葡萄球菌(青霉素酶产酶菌及非青霉素酶产酶菌)、肺炎链球菌、大肠杆菌、流感嗜血杆菌(含氨苄青霉素耐药菌)及克雷伯氏杆菌属细菌所引起的败血症。
5. 脑膜炎:由肺炎链球菌、流感嗜血杆菌(含氨苄青霉素耐药菌)、脑膜炎奈瑟氏菌及金黄色葡萄球菌(青霉素酶产酶菌及非青霉素酶产酶菌)所引起的脑膜炎。
6. 淋病:由淋病奈瑟氏菌(青霉素酶产酶菌及非青霉素酶产酶菌)所引起的单纯性(无合并症)及有合并症的淋病,尤其适用于不宜用青霉素治疗者。
7. 骨及关节感染:由金黄色葡萄球菌(青霉素酶产酶菌及非青霉素酶产酶菌)所引起的骨及关节感染。
本品可用于术前或术中防止敏感致病菌的生长,减少术中及术后因污染引起的感染。如腹部骨盆及矫形外科手术、心脏、肺部、食管及血管手术、全关节置换手术中的预防感染。
【规格】
按C16H16N4O8S计算 (1)0.25g (2)0.5g (3)0.75g (4)1.0g (5)1.5g (6) 2.0g (7)2.25g (8)2.5g
(9)3.0g
【用法用量】
本品可深部肌肉注射,也可静脉注射或滴注。肌肉注射前,必需回抽无血才可注射。
肌肉注射给药时,本品每0.25g用1.0ml无菌注射用水溶解,缓慢摇匀得混悬液后,方可深部肌肉注射。
静脉注射:0.25g至少用2.0ml无菌注射用水溶解,0.5g至少用4.0ml无菌注射用水溶解,0.75g至少用6.0ml无菌注射用水溶解,1.0g至少用8.0ml无菌注射用水溶解,1.5g至少用12.0ml无菌注射用水溶解,2.0g至少用16.0ml无菌注射用水溶解,摇匀后再缓慢静脉注射,也可加入静脉输注管内滴注。
本品成人常用量为每次0.75~1.5g,每8小时给药,疗程5~10天。对于生命受到威胁的感染或罕见敏感菌所引起的感染,应每6小时使用1.5g剂量。对于细菌性脑膜炎,使用剂量应每8小时不超过3.0g。对于单纯性淋病应肌注单剂量1.5g,可分注于二侧臀部,并同时口服1g丙磺舒。
预防手术感染:术前0.5~1小时静脉注射本品1.5g,若手术时间过长,则每隔8小时静脉注射或肌内注射0.75g剂量。若为开胸手术,应随着麻醉剂的引入,静注1.5g;以后每隔12小时给药一次,总剂量为6g。
3个月以上的患儿,按体重一日50~100mg/㎏,分3~4次给药。重症感染,按体重一日用量不低于0.1g/㎏,但不能超过成人使用的最高剂量。骨和关节感染,按体重一日0.15g/㎏(不超过成人使用的最高剂量),分3次给药。脑膜炎患者按体重一日0.2~0.24g/㎏,分3~4次给药。
肾功能不全患者,应根据肾功能损害的程度来调整用法与用量,推荐调整方法见下表:
肾功能不全的患儿,亦应参照下表进行调整。
肌酐清除率(ml/min) |
剂量 |
间隔 |
>20 |
0.75~1.5g |
每8小时 |
10~20 |
0.75g |
每12小时 |
<10 |
0.75g |
每24小时 |
【不良反应】
本品耐受情况良好,常见不良反应如下:
1. 局部反应:如血栓性静脉炎等。
2. 胃肠道反应:如腹泻、恶心、假膜性结肠炎等。
3. 过敏反应:常见为皮疹、瘙痒、荨麻疹等。偶见过敏症、药物热、多形红斑、间质性肾炎、毒性表皮剥脱性皮炎、斯约综合征。
4. 血液:可见血红蛋白和红细胞压积减少、短暂性嗜酸粒细胞增多症、短暂性的嗜中性白细胞减少症及白细胞减少症等,偶见血小板减少症。
5. 肝功能:可见ALT、AST、碱性磷酸酶、乳酸脱氢酶及血清胆红素一过性升高。
6. 其它:尚见呕吐、腹痛、结肠炎、阴道炎(包括阴道念珠球菌病),肝功能异常(包括胆汁郁积),再生障碍性贫血,溶血性贫血,出血,引发癫痫,凝血酶原时间延长,各类血细胞减少,粒细胞缺乏症等。
【注意事项】
1. 对青霉素类药物过敏者,慎用本品。
2. 使用本品时,应注意监测肾功能,特别是对接受高剂量的重症患者。
3. 肾功能不全者应减少每日剂量。
4. 本品能引起伪膜性肠炎,应警惕。
伪膜性肠炎诊断确立后,应给予适宜的治疗。轻度者停药即可,中、重度者应给予液体、电解质、蛋白质补充,并需选用对梭状芽孢杆菌有效的抗生素类药物治疗。
5. 有报道少数患儿使用本品时出现轻、中度听力受损。
6.相容性和稳定性:
肌肉注射:用灭菌注射用水配制时,本品混悬液在室温24小时,冰箱5℃保存48小时可保持活性。过了这个期限,任何未用的溶液都应丢弃。
静脉注射:用灭菌注射用水配制时,0.75g、1.5g配制后的溶液在室温24小时,冰箱5℃保存48小时可保持活性。
本品在室温下与以下一些溶液可以24小时内保持相容性,肝素(10~50u/ml),氯化钾(10~40mEq/L),碳酸氢钠,0.9%氯化钠。0.75g和1.5g ZINACEF ADD-Vantage 瓶,用50ml或100ml 5%葡萄糖注射液,0.9%氯化钠注射液,0.45%氯化钠注射液稀释,可以在室温存放24小时,冰箱存放7天。
【儿童用药】
有报道新生儿对头孢菌素有蓄积作用,三个月以下儿童的安全有效性尚未确定,因而,不推荐使用。
【药物相互作用】
1. 有报道氨基糖苷类抗生素与头孢菌素联合用药可导致肾毒性。
2. 临床应用头孢菌素患者用斑氏或费氏或Clintest tabets试纸检查尿糖时会出现假阳性反应,但用酶的方法试验则不会出现假阳性。在查血糖时如用铁氰酸方法可出现假阴性结果,头孢呋辛钠不会干扰用碱性苦味酸测定尿和血肌苷值。
【药物过量】
过量使用会刺激大脑发生惊厥。血液透析法或腹膜透析法可降低本品的血清浓度。
【药理毒理】
头孢呋辛的作用机制是抑制细菌细胞壁的合成,使细菌不能生长繁殖。本品具有广谱抗菌作用,对化脓性链球菌、肺炎球菌、葡萄球菌甲氧西林敏感株、卡他莫拉菌、淋球菌、嗜血流感杆菌等有强大抗菌作用。对大肠杆菌、肺炎克雷伯菌、变形杆菌属等肠杆菌科细菌亦有良好作用,但绿脓杆菌及其他假单胞菌属、不动杆菌属及肠球菌等对本品均耐药。
【药代动力学】
据Physicians’ Desk Reference 介绍,对正常受试者肌注0.75g剂量的头孢呋辛,平均血药峰浓度为27μg/ml,达峰时间为45分钟(范围从15~60分钟)。静注给予0.75g和1.5g剂量后,15分钟时的血药浓度分别达50μg/ml 和100μg/ml 左右,并分别能维持5.3小时和8小时或更长时间或更高的有效血药浓度。每隔8小时经静脉注射给予正常受试者1.5g剂量后,未出现血液中头孢呋辛的蓄积作用。经静注或肌注给药的半衰期约为80分钟。
约89%的药物在给药后8小时内经肾排泄,故导致尿药浓度较高。
单剂量0.75g肌注头孢呋辛后8小时,尿药浓度平均可达1300μg/ml。单剂量0.75g和1.5g静注头孢呋辛后8小时,尿药浓度平均可达1150μg/ml和2500μg/ml。
若同时口服丙磺舒,则可延长头孢呋辛的肾小管排泄时间,降低肾清除率约40%,提高血药浓度约30%,延长血浆半衰期约30%。头孢呋辛在胸膜液、关节液、胆汁、痰液、骨和眼房水中达到治疗浓度。
研究表明成人和儿童脑膜炎患者的脑脊液中,头孢呋辛可达到治疗浓度。多次用药的脑膜炎患者的脑脊液中也可测到头孢呋辛。
头孢呋辛的血清蛋白结合率约为50%。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H19990364;国药准字H20010728;国药准字H19990004;国药准字H20010775;国药准字H19990005;国药准字H20030237;国药准字H20073248;国药准字H20073249;国药准字H2003023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