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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巴韦林颗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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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生产厂家:沈阳东星医药科技有限公司
  • 包装规格:50mg*18袋
  • 包装单位:盒
  • 件装量:300
  • 中包装: 5
  • 货号KL2130 复制成功
  • 效期
  •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H200559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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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生产厂家:沈阳东星医药科技有限公司

    包装单位:盒

    药品规格:50mg*18袋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H20055919

    件 装 量:300

  • 药品名称 利巴韦林颗粒
    通用名称 利巴韦林颗粒
    商品名/品牌 津昌
    主要成份 该品主要成分为利巴韦林,其化学名称为:1-β-D-呋喃核糖基-1H-1,2,4-三氮唑-3-羧酰胺。
    性状 该品为白色或类白色颗粒。
    功效与作用 适用于呼吸道合胞病毒引起的病毒性肺炎与支气管炎,皮肤疱疹病毒感染。
    用法用量 口服。 1.病毒性上呼吸道感染:成人一次0.15g,一日3次,连用7天;儿童遵医嘱。 2.皮肤疱疹病毒感染:成人一次 0.3g,一日3~4次,连用7天;儿童遵医嘱。
    副作用 可见食欲减退,胃部不适,呕吐,轻度腹泻,便秘等胃道反应;偶有头晕、睡眠差等反应,并可导致红、白细胞及血红蛋白的下降。
    禁忌 过敏者禁用。
    注意事项 1.有严重贫血、肝功能异常者慎用。 2.对诊断的干扰:口服本品后引起血胆红素增高者可高达25%。大剂量可引起血红蛋白量下降。 3.尽早用药。呼吸道合胞病毒性肺炎病初3日内给药一般有效。本品不宜用于未经实验室确诊为呼吸道合胞病毒感染的患者。 4.长期或大剂量服用对肝功能、血象有不良反应。 请仔细阅读说明书并遵医嘱使用。
    相互作用 利巴韦林可抑制齐多夫定转变成活性型的磷酸齐多夫定,因此,利巴韦林与齐多夫定同时有拮抗作用。
    贮藏 密闭,在干燥处保存。
    有效期 24 月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H20055919
    生产企业 沈阳东星医药科技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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