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盐酸氨溴索注射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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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厂家:浙江康恩贝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包装单位:支
药品规格:2ml:15mg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H20103773
件 装 量:1200
本品主要成份为盐酸氨溴索。
辅料:枸橼酸、无水磷酸氢二钠、氯化钠(供注射用)、注射用水。
适用于伴有痰液分泌不正常及排痰功能不良的急性、慢性肺部疾病。例如慢性支气管炎急性加重、喘息型支气管炎及支气管哮喘的祛痰治疗。
手术后肺部并发症的预防性治疗。早产儿及新生儿的婴儿呼吸窘迫综合症(IRDS)的治疗。
本注射液可与葡萄糖注射液、果糖注射液、氯化钠注射液或复方氯化钠注射液(即林格氏液)混合静脉点滴使用。
本品亦可静脉推注,但应使用注射器泵给药,静脉注射时间至少 5 分钟。
祛痰治疗和预防治疗:
成人及 12 岁以上儿童:每天 2-3 次,每次 15 mg,严重病例可增至每次 30 mg。
6-12 岁儿童:每天 2-3 次,每次 15 mg。
2-6 岁儿童:每天 3 次,每次 7.5 mg(1/2 安瓿)。
2 岁以下儿童:每天 2 次,每次 7.5 mg(1/2 安瓿)婴儿呼吸窘迫综合症(IRDS)的治疗:每日用药总量以婴儿体重计算,30 mg/kg,分 4 次给药。
不良反应的发生率定义如下:
免疫系统疾病/皮肤和粘膜组织疾病
不常见:红斑。
未知:变态反应(包括过敏性休克)、血管神经性水肿、皮疹、荨麻疹、瘙痒及其他超敏反应;有严重急性过敏反应的报道,与本药的关系尚不确定,此类患者通常对其他物质亦出现过敏。
胃肠疾病
不常见:口干、便秘、流涎、咽干。
未知:胃部灼热、恶心、呕吐、腹泻、消化不良、腹部疼痛。
呼吸系统、胸廓和纵膈疾病
不常见:流涕、呼吸困难(超敏反应症状之一)。
肾脏和泌尿系统疾病
不常见:排尿困难
全身性疾病以及给药局部异常
不常见:体温升高、畏寒,以及粘膜反应。
慎用
以下情况慎用本品:①肝、肾功能不全者;②胃溃疡患者;③ 支气管纤毛运动功能受阻或呼吸道出现大量分泌物的患者(恶性纤毛综合征患者等,可能有出现分泌物阻塞气道的危险);④青光眼患者。
一般注意事项
禁止本品与其他药物在同一容器内混合,注意配伍用药,应特别注意避免与头孢类抗生素、中药注射液等配伍应用。
禁止本品(PH5,0)与 PH 大于 6.3 的其它偏碱性溶液混合,因为 PH 值增加会导致产生本品游离碱沉淀。
若静脉用药时注射速度过快,极少数患者可能会出现头痛、疲劳、精疲力竭、下肢沉重等感觉。
在极少数病例中,出现了严重的皮肤反应,比如 Steven-Johnson 综合征和 Lyell's 综合征(中毒性表皮坏死松懈症;TEN)这些症状的出现都与患者使用时的状态相关。上述病例中的大部分都是由潜在疾病或者伴随用药引起的。如果患者在用药后新出现皮肤或者粘膜损伤,应及时报告医生,并停用本品。
本品为溴己新在体内的代谢物,具有粘痰排除促进作用及溶解分泌物的特性,它可促进呼吸道内粘稠分泌物的排除及减少粘液的滞留,因而显著促进排痰,改善呼吸状况,应用本品治疗时,病人粘液的分泌可恢复至正常状况。咳痰及痰量通常显著减少,呼吸道粘膜上的表面活性物质因而能发挥其正常的保护功能。
急性毒性试验中氨溴索的毒性指数非常低。Ames 试验和微核试验表明,盐酸氨溴索无致突变性。小鼠及大鼠的致癌性研究显示,盐酸氨溴索无致癌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