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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生产厂家:石家庄市华新药业有限责任公司
- 包装规格:10粒(40板)
- 包装单位:板
- 件装量:24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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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包装: 40
- 货号:JN6218 复制成功
- 效期: 2027-02-11
-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H130234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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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交量:107.42
感冒灵颗粒
10g*9包
华润三九医药股份有限公司委托华润三九(枣庄)药业有限公司
会员可见
成交量:29.22
(带量采购)阿莫西林胶囊
0.25g*50粒
哈药集团制药总厂
会员可见
成交量:23.57
酚氨咖敏颗粒
5g*20袋
神威药业集团有限公司
会员可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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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大山楂丸
9g*8丸*35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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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翘解毒颗粒
15g*20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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咳特灵胶囊
30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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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大山楂颗粒
15g*20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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脑心舒口服液
10ml*10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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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感冒清热颗粒
12g*10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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肠内营养粉剂
400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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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名称】
通用名:氨咖黄敏胶囊
生产厂家:石家庄市华新药业有限责任公司
【适应症】
适用于缓解普通感冒及流行性感冒引起的发热、头痛、四肢酸痛、打喷嚏、流鼻涕、鼻塞、咽痛等症状。
【注意事项】
1、用药3-7天,症状未缓解,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2、服用本品期间不得饮酒或含有酒精的饮料。 3、不能同时服用与本品成份相似的其他抗感冒药。 4、前列腺肥大、青光眼等患者以及老年人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 5、肝、肾功能不全者慎用。 6、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慎用。 7、服药期间不得驾驶机、车、船,从事高空作业、机械作业及操作精密仪器。 8、如服用过量或出现严重不良反应,应立即就医。 9、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10、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11、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2、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3、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不良反应】
有时有轻度头晕、乏力、恶心、上腹不适、口干、食欲缺乏和皮疹等,可自行恢复。
【用法用量】
口服,成人,一次1-2粒,一日3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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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厂家:石家庄市华新药业有限责任公司
包装单位:板
药品规格:10粒(40板)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H13023419
件 装 量:24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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