田七痛经胶囊
会 员 价:会员可见
生产厂家:云南白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包装单位:盒
药品规格:0.4g*24粒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Z53021392
件 装 量:200
田七痛经胶囊
0.4g*12粒*2板
云南白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通调气血,止痛调经。用于经期腹痛及因寒所致的月经失调。
三七、延胡索、小茴香、五灵脂、川芎、冰片、蒲黄、木香。
口服,经期或经前5天一次3-5粒,一日3次,经后可继续服用,一次3-5粒,一日2-3次。
1.经期忌生冷饮食.不宜洗凉水澡。 2.服本药时不宜同时服用人参或其制剂, 3.气血亏虚所致的痛经,月经失调不宜选用,其表现为经期或经后小腹隐痛喜按。 4.痛经伴月经失调或伴有其他疾病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5.服药后痛经不减轻,或重度痛经者,应到医院诊治。 6.有生育要求(未避孕)宜经行当日起服用至痛经缓解。 7.按用法用量服,长期服用应向医师咨询。 8.对本药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9.药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服用。 l0.请将此药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1.如正在服用
1、经期忌生冷饮食、不宜洗凉水澡。 2、服本药时不宜同时服用人参或其制剂。 3、气血亏虚所致的痛经、月经失调不宜选用,其表现为经期或经后小腹隐痛喜按。 4、痛经伴月经失调或伴有其他疾病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5、服药后痛经不减轻,或重度痛经者,应到医院诊治。 6、有生育要求(未避孕)宜经行当日起服用至痛经缓解。 7、按用法用量服用,长期服用应向医师咨询。 8、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9、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10、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经期忌生冷饮食、不宜洗凉水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