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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儿咳喘灵颗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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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生产厂家:四川旭阳药业有限责任公司
  • 包装规格:2g*12袋
  • 包装单位:盒
  • 件装量:300
  • 中包装: 1
  • 货号KL4607 复制成功
  • 效期:2025-11
  •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Z510203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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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生产厂家:四川旭阳药业有限责任公司

    包装单位:盒

    药品规格:2g*12袋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Z51020308

    件 装 量:300

  • 商品名称

    小儿咳喘灵颗粒

    规格包装

    2g*12袋

    厂家

    四川旭阳药业有限责任公司

    功能主治

    本品宣肺、清热﹐止咳、祛痰。用于上呼吸道感染引起的咳嗽。

    主要成分

    麻黄、石膏、苦杏仁、瓜蒌、板蓝根、金银花、甘草。

    用法用量

    开水冲服,2岁以内一次1g,3至4岁一次1.5g,5至7岁一次2g,一日3-4次。

    不良反应

    尚不明确

    注意事项

    1、忌辛辣、生冷、油腻食物。 2、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药。 3、婴儿及糖尿病患儿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4、高血压、心脏病患儿慎用。脾虚易腹泻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5、本品是以清宣肺热,止咳平喘为主,可以在小儿发热初起,咳嗽不重的情况下服用,若见高热痰多,气促鼻煽者应及时去医院就诊。 6、咳嗽久治不愈,或频咳伴吐,应去医院就诊。 7、发热体温超过38.5℃的患者,应去医院就诊。 8、服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 9、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10、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11、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2、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3、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禁忌

    1.磺胺类药过敏者禁用;2.巨幼红细胞贫血患者禁用;3.严重肝功能损害者禁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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