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注射用头孢唑林钠
温馨提示:图片均为原品的真实拍摄,仅供参考;

注射用头孢唑林钠

会  员 价:会员可见

  • 生产厂家:华北制药河北华民药业有限责任公司
  • 包装规格:0.5g
  • 包装单位:支
  • 件装量:1000
  • 中包装: 10
  • 货号ZS5092 复制成功
  • 效期
  •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H13020668
数量- + 库存:充裕
加入购物车 加入收藏
一周销量排行榜
成交量:38.00
(凯塞欣)注射用头孢曲松钠(不带水)
1g
哈药集团制药总厂
会员可见
成交量:20.50
银杏露
120ml
上海宝龙安庆药业有限公司
会员可见
成交量:19.10
阿莫西林胶囊
0.25g*50粒
哈药集团制药总厂
会员可见
  • 商品详情
  • 商品说明书
  • 售后保障
  • 生产厂家:华北制药河北华民药业有限责任公司

    包装单位:支

    药品规格:0.5g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H13020668

    件 装 量:1000

  • 【药品名称】
    通用名:注射用头孢唑林钠
    生产厂家:华北制药河北华民药业有限责任公司
    【适应症】
    1、本品适用于治疗敏感细菌所致的支气管炎及肺炎等呼吸道感染、尿路感染、皮肤软组织感染、骨和关节感、败血症、感染性心内膜炎、肝胆用系统感染及眼、耳、鼻、喉科等感染。2、本品也可作为外科手术前的预防用药。3、本品不宜用于中松神经系统感染;对慢性尿路感感染,尤其伴有尿路解剖异常者的疗效较差,不宜用于治疗淋病和梅毒。
    【注意事项】
    1、交叉过敏反应:病人对一种头孢菌素或头霉素过敏者对其他头孢菌素或头霉素也可能过敏。病人对青霉素类、青霉素衍生物或青霉胺过敏者也可能对头孢菌素或头霉素过敏。对青霉素过敏病人应用头孢菌素时临床发生过敏反应者达5%-7%;如作免疫反应测定时,则青霉素过敏病人对头孢菌素过敏者达20%。对青霉素过敏病人应用本品时应根据病人情况充分权衡利弊后决定。有青霉素过敏性休克或即刻反应者,不宜再选用头孢菌素类。 2、对诊断的干扰:应用本品和其他头孢菌素的病人抗球蛋白试验可出现阳性。孕妇产前应用此类药物,此阳性反应也可出现于新生儿。当应用本品的病人尿中头孢类含量超过10mg/ml时,以磺酸水杨酸进行尿蛋白测定可出现假阳性反应。以硫酸铜法测定尿糖可呈假阳性反应。血清丙氨酸氨基转移酶、门冬氨酸氨基转移酶、碱性磷酸酶和血尿素氮在应用本品过程中皆可升高。如采用Jaffe反应进行血清和尿肌酐值测定时可有假性增高。 3、病人有胃肠道疾病病史者,特别是溃疡性结肠炎、局限性肠炎或抗生素相关性结肠炎(头孢菌素类很少产生伪膜性结肠炎)者和病人有肾功能减退者应慎用头孢菌素类。 4、本品与庆大霉素或其他肾毒性抗生素合用有增加肾损害的危险性;对肾功能减退病人应在减少剂量情况下谨慎使用。因本品部分在肝脏代谢,因此肝功能损害病人也应慎用。 5、静脉滴注:将本品用灭菌注射用水、生理盐水或葡萄糖注射液溶解后使用,但静脉滴注体积超过100m时不要用注射用水。 6、肌肉注射用:可将本品溶于已灭菌的2-3ml0.5%(w/v)利多卡因注射液内,以减少使用时的疼痛。 7、本品配制后请避光保存。室温保持不得超过48小时。 8、本品常温不溶时,可置37℃加温使其溶解。 9、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头孢菌素类可经乳汁排出,哺乳期妇女应用头孢菌素类虽尚无发生问题的报告,但其应用仍须权衡利弊后决定。 10、儿童用药:早产儿及1个月以下的新生儿不推荐使用本品。 11、老年用药:本品在老年人中t较年轻人明显延长,应按肾功能适当减量或延长给药间期。 12、药物过量:本品无特效拮抗药,药物过量时主要给予对症治疗和大量饮水及补液等。
    【不良反应】
    应用头孢唑林的不良反应发生率低,静脉注射发生的血栓性静脉炎和肌肉注射区疼痛均较头孢噻吩少而轻;药疹发生率为1.1%,嗜酸性粒细胞增高的发生率为1.7%,单独以药物热为表现的过敏反应仅偶有报告。本品在实验动物中可产生肾小管损害。临床上本品无肝损害现但个别病人可出现暂时性血清氨基转移酶、碱性磷酸酶升高,肾功能减退病人应用高剂量(每日12g)的头孢唑林时可出现脑病反应。白色念珠菌二重感染偶见。
    【用法用量】
    1、可静脉缓慢推注、静脉滴注或肌内注射,肌肉注射:临用前加灭菌注射用水或氯化钠注射液溶解后使用。也可用适量5%盐酸利多卡因注射液2-3ml溶解。 (1)静脉注射:临用前加适量注射用水完全溶解后于3-5分钟静脉缓慢推注。 (2)静脉滴注:加适量注射用水溶解后,再用氯化钠或葡萄糖注射液100ml稀释后静脉滴注。 2、用量。 (1)成人常用剂量:一次0.5-1g,一日2-4次,严重感染可增加至一日6g,分2-4次静脉给予。 (2)儿童常用剂量:一日50-100mg/kg,分2-3次静脉缓慢推注,静脉滴注或肌内注射。肾功能减退者的肌酐清除率大于50ml/min时,仍可按正常剂量给药。肌酐清除率为20-50ml/min时,每8小时0.5g;肌酐清除率为11-34ml/min时,每12小时0.25g;肌酐清除率小于10ml/min时,每18-24小时0.25。所有不同程度肾功能减退者的首次剂量为0.5g。小儿肾功能减退者应用头孢唑林时,先给予12.5mg/kg,继以维持量,肌酐清除率在70ml/min以上时,仍可按正常剂量给予;肌酐清除率为40-70ml/min时,每12小时按体重12.5-30mg/kg;肌酐清除率为20-40ml/min时,每12小时按体重3.1-12.5mg/kg;肌酐清除率为5-20ml/min时,每24小时按体重2.5-10mg/kg。本品用于预防外科手术后感染时,一般为术前0.5-1小时肌注或静脉给药1g,手术时间超过6小时者术中加用0.5-1g,术后每6-8小时0.5-1g,至手术后24小时止。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