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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清口服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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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生产厂家:昆明众康制药有限公司
  • 包装规格:10ml*10支
  • 包装单位:盒
  • 件装量:60
  • 中包装: 1
  • 货号KF2874 复制成功
  • 效期
  •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Z530217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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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生产厂家:昆明众康制药有限公司

    包装单位:盒

    药品规格:10ml*10支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Z53021708

    件 装 量:60

  • 成分

     
     

    大青叶、金银花、温郁金、广藿香、生地黄、连翘、知母、甘草、桔梗、石膏。

    性状

     
     

    本品为深棕色的液体,久置有微量轻摇易分散的沉淀;味苦。

    主要功效

     
     

    清透表邪,清热解毒。

    适应病症

     
     

    本品适用于风温肺热,卫气同病。证见发热兼微恶风寒,口渴,咳嗽,痰黄,头痛,舌红苔黄或兼白,脉滑数或浮数,以及急性支气管炎见上述症候者。

    规格

     
     

    每支装10ml。

    用法用量

     
     

    口服,1-3岁每次10ml,1日2次。疗程3天,或遵医嘱。

              3-7岁每次10ml,1日3次。疗程3天,或遵医嘱

              7岁以上每次15ml  1日3次。疗程3天,或遵医嘱

              12岁-成人每次20ml   1日3次。疗程3天,或遵医嘱

    不良反应

     
     

    尚不明确。

    禁忌

     
     

    尚不明确。

    注意事项

     
     

    1、忌烟、酒及辛辣、生冷、油腻食物。

    2、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成药。

    3、风寒感冒者不适用,其表现为恶寒重,发热轻,无汗,头痛,鼻塞,流清涕,喉痒咳嗽。

    4、高血压、心脏病、肝病、糖尿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5、服药三天后症状无改善,或症状加重,或出现新的严重症状如胸闷、心悸等应立即停药,并去医院就诊。

    6、小儿、年老体弱者、孕妇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7、脾胃虚寒,症见腹痛、喜暖、泄泻者慎用。

    8、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9、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10、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1、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2、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药物相互作用

     
     

    如与其他药物同时使用可能会发生药物相互作用,详情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贮藏方法

     
     

    密封,置阴凉处保存。

    有效期

     
     
    24个月

    执行标准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国家药品标准WS3-045(Z-006)-2004(Z)。

    附注

     
     

    请仔细阅读说明书并按说明使用或在药师指导下购买和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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