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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保乙类 *克拉霉素胶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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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生产厂家:海南惠普森医药生物技术有限公司
  • 包装规格:0.125g*12粒
  • 包装单位:盒
  • 件装量:400
  • 中包装: 10
  • 货号JN1534 复制成功
  • 效期:2025-12
  •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H200406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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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生产厂家:海南惠普森医药生物技术有限公司

    包装单位:盒

    药品规格:0.125g*12粒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H20040649

    件 装 量:400

  • 商品名称

    克拉霉素胶囊

    规格包装

    0.125g*12粒

    厂家

    海南惠普森医药生物技术有限公司

    功能主治

    本品适用于克拉霉素敏感菌所引起的下列感染:1.鼻咽感染:包括扁桃体炎、咽炎、鼻窦炎。2.下呼吸道感染:急性支气管炎、慢性支气管炎急性发作和肺炎。3.皮肤软组织感染:脓疱病、丹毒、毛囊炎、疖和伤口感染。4.急性中耳炎、肺炎支原体肺炎、沙眼衣原体引起的尿道炎及宫颈炎等。5.也用于军团菌感染,或与其他药物联合用于鸟分枝杆菌感染、幽门螺杆菌感染的治疗。

    主要成分

    本品主要成份为克拉霉素。

    用法用量

    1、成人口服,常用量一次250mg,每12小时1次。 2、重症感染者一次500mg,每12小时1次。 3、根据感染的严重程度应连续服用6-14日。 4、儿童口服,6个月以上的儿童按体重一次7.5mg/kg,每12小时1次。或按以下方法给药。 (1)体重8-11kg,一次62.5mg,每12小时1次。 (2)体重12-19kg,一次125mg,每12小时1次。 (3)体重20-29kg,一次187.5mg,每12小时1次。 (4)体重30-40kg,一次250mg,每12小时1次。 (5)根据感染的严重程度应连续服用5-10日。

    不良反应

    1、主要有口腔异味(3%),腹痛、腹泻、恶心、呕吐等胃肠道反应(2%~3%),头痛(2%),血清氨基转移酶短暂升高。   2、可能发生过敏反应,轻者为药疹、荨麻疹,重者为过敏及Stevens-Johnson症。   3、偶见肝毒性、艰难梭菌引起的假膜性肠炎。   4、曾有发生短暂性中枢神经系统副作用的报告,包括焦虑、头昏、失眠、幻觉、恶梦或意识模糊,然而其原因和药物的关系仍不清楚。

    注意事项

    1、肝功能损害、中度至严重肾功能损害者慎用。 2、功能严重损害(肌酐清除率小于30ml/min)者,须作剂量调整。常用量为一次250mg,一日1次;重症感染者首剂500mg,以后一次250mg,一日2次。 3、本品与红霉素及其他大环内酯类药物之间有交叉过敏和交叉耐药性。 4、血液或腹膜透析不能降低本品的血药浓度。 5、本品可空腹口服,也可与食物或牛奶同服,与食物同服不影响其吸收。 6、与别的抗生素一样,可能会出现真菌或耐药细菌导致的严重感染,此时需要中止使用本品,同时采用适当的治疗。 7、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动物实验中本品对胚胎及胎儿有毒性作用,同时本品及其代谢产物可进入母乳中,故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禁用。 8、儿童用药:6个月以下儿童的疗效和安全性尚未确定。 9、老年用药:老年人的耐受性与年轻人相仿。 10、药物过量:当服用大剂量的克拉霉素时,可能有胃肠不适。因过量引起症状时应迅速洗胃并适当给予支持疗法。

    禁忌

    1、对本品或大环内酯类药物过敏者禁用。   2、孕妇、哺乳妇女期禁用。   3、严重肝功能损害者、水电解质紊乱患者、服用特非那丁治疗者禁用。   4、某些心脏病(包括心律失常、心动过缓、Q-T间期延长、缺血性心脏病、充血性心力衰竭等)患者禁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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