抗生素类
利巴韦林注射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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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厂家:国药集团容生制药有限公司
包装单位:盒
药品规格:100mg:1ml*10支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H19993467
件 装 量:300
用氯化钠注射液或 5% 葡萄糖注射液稀释成每 1 ml 含 1 mg 的溶液后静脉缓慢滴注。
成人一次 0.5 g,一日 2 次,小儿按体重一日 10~15 mg/kg,分 2 次给药。每次滴注 20 分钟以上,疗程 3~7 日。
本药毒性较低,最主要的毒性是溶血红蛋白,一般全身不良反应有:疲倦、虚弱、乏力、胸痛、发热、寒战、流感症状、口渴等,长期大量使用,可致可逆性免疫抑制。
心血管系统 可出现低血压,有报道伴随有贫血的患者服用本药可引起致命或非致命的心肌损害。
精神神经系统 可出现眩晕、头痛、失眠、情绪化、易激惹、抑郁、注意力障碍、神经质等。
呼吸系统 对呼吸遭疾病患者(慢性阻塞性肺疾病或哮喘患者)可导致呼吸困难、胸痛等。另可见鼻炎等。
肌肉骨骼系统 可见肌肉痛、关节痛。
肝脏 长期或大剂量服用会影响肝功能。约 25% 的患者可出现血胆红素增高。
胃肠道 少见食欲减退、胃痛、胃肠出血、恶心呕吐、轻度腹泻、便秘、消化不良等。
血液 可出现可逆性贫血、红细胞、白细胞及血红蛋白下降,网状细胞增多。
皮肤 可见脱发、皮疹(接触者可发生头痛、皮肤痒、皮肤发红、眼周水肿)、瘙痒等。
眼 可出现结膜炎。
耳 可出现听力异常。
动物实验发现本药可诱发乳房、胰腺、垂体和肾上腺良性肿瘤,但对人体的致癌性并未肯定。
有严重贫血、肝功能异常者慎用。
对诊断的干扰:口服本品后引起血胆红素增高者可高达 25%。大剂量可引起血红蛋白下降。
尽早用药。呼吸道合胞病毒性肺炎病初 3 日内给药一般有效。本品不宜用于未经实验室确诊为呼吸遭合胞病毒感染的患者。
长期或大剂量服用对肝功能、血象有不良反应。
如遇变色、结晶、浑浊、异物应禁用。
品有较强的致畸作用,家兔日剂量 1 mg/kg 即引起胚胎损害,故禁用于孕妇和有可能怀孕的妇女(本品在体内消除很慢,停药后 4 周尚不能完全自体内清除)。
少量药物由乳汁排泄,且对母子二代动物均具毒性,因此哺乳期妇女在用药期间需暂停哺乳,乳汁也应丢弃。由于哺乳期妇女呼吸道合胞病毒感染具自限性,故本品不用于此种病例。
广谱抗病毒药。体外具有抑制呼吸道合胞病毒、流感病毒、甲肝病毒、腺病毒等多种病毒生长的作用,其机制不全清楚。
本品并不改变病毒吸附、侵入和脱壳,也不诱导干扰素的产生。药物进入被病毒感染的细胞后迅速磷酸化,其产物作为病毒合成酶的竞争性抑制剂,抑制肌苷单磷酸脱氢酶、流感病毒 RNA 多聚酶和 mRNA 鸟苷转移酶,从而引起细胞内鸟苷三磷酸的减少,损害病毒 RNA 和蛋白合成,使病毒的复制与传播受抑。对呼吸道合胞病毒也可能具免疫作用及中和抗体作用。
静脉滴注本品 0.8 g,5 分钟后血浆浓度为(17.8±5.5)μmol,30 分钟后血浆浓度为(42.3±10.4)μmol。进入体内迅速分布到身体各部分,并可通过血-脑脊液屏障。药物在呼吸道分泌物中的浓度大多高于血药浓度。
药物能进入红细胞内,且蓄积量大。长期用药后脑脊液内药物浓度可达同时期血药浓度的 67%。本品可透过胎盘,也能进入乳汁。与血浆蛋白几乎不结合。在肝内代谢。血浆药物消除半衰期(t1/2β)约为 0.5~2 小时。主要经肾排泄,48 小时内从尿液中可控出(16.7±10.3%)的药物以原形排出,(6.2±1.7%)的药物以代谢物排泄。药物在红细胞内可蓄积数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