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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保乙类 红花注射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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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生产厂家:亚宝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包装规格:20ml
  • 包装单位:支
  • 件装量:240
  • 中包装: 5
  • 货号ZS4562 复制成功
  • 效期:2026-01
  •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Z1402078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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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生产厂家:亚宝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包装单位:支

    药品规格:20ml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Z14020784

    件 装 量:240

  • 商品名称

    红花注射液

    规格包装

    20ml*5支

    厂家

    亚宝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功能主治

    活血化瘀。本品用于治疗闭塞性脑血管疾病,冠心病、脉管炎。

    主要成分

    红花。

    用法用量

    1、治疗闭塞性脑血管疾病:静脉滴注。一次15ml,用10%葡萄糖注射液250-500ml稀释后使用,一日1次。15-20次为一疗程。 2、治疗冠心病:静脉滴注。一次5-20ml,用5-10%葡萄糖注射液250-500ml稀释后应用,一日1次。10-14次为一疗程,疗程间隔为7-10日。 3、治疗脉管炎:肌内注射。一次2.5-5ml,一日1-2次。

    不良反应

    据文献报道本品偶见不良反应。 1、全身性损害:过敏样反应、过敏性休克、寒战、发热、面色苍白等。 2、呼吸系统损害:呼吸困难、咳嗽、喘憋、喉水肿等。 3、心血管系统损害:心悸、心律失常、紫绀等。 4、中枢及外周神经系统损害:头晕、头痛、抽搐等。 5、胃肠系统损害:恶心、呕吐。 6、皮肤及其附件损害:皮疹、瘙痒。

    注意事项

    1、本品不良反应包括过敏性休克,应在有抢救条件的医疗机构使用,用药后出现过敏反应或其他严重不良反应应立即停药并及时救治。 2、使用本品前医护人员应仔细询问患者的用药史和过敏史,有药物过敏史或过敏体质的患者禁用,特别是对本品或含有红花的制剂有过敏或严重不良反应病史者禁用。 3、临床应严格按照本品说明书规定的功能主治辨证使用,禁止超功能主治用药;尽量避免空腹用药。血瘀证的一般临床表现主要有:痛如针刺,痛处固定、拒按;肿块青紫,部位固定;出血紫暗;妇女常见闭经等;舌质紫暗,或见瘀斑瘀点,脉细涩等。 4、严格掌握用法用量及疗程。按照药品说明书推荐剂量、疗程使用药品,不得超剂量、高浓度和长期连续用药;首次用药宜选用最小剂量,年老体弱者应按年龄或体质情况酌情减量,并加强监护。 5、本品是中药制剂,使用玻璃容器包装,运输或保存不当可能影响产品质量。用药前应认真检查药品以及配置后的滴注液,发现药液出现浑浊、沉淀、变色、结晶等药物性状改变以及瓶身细微破裂者,均不得使用。 6、药品稀释应严格按照说明书的要求配制,不得随意改变稀释液的种类、稀释浓度和稀释溶液用量。伴有糖尿病等特殊情况时,可改用0.9%氯化钠注射液稀释后使用。配药后应坚持即配即用,不宜长时间放置,请在1小时内使用。 7、严禁混合配伍,谨慎联合用药。中药注射剂应单独使用,禁忌与其他药品混合配伍使用。谨慎联合用药,如确需要联合使用其他药品时,应谨慎考虑与中药注射剂的间隔时间以及药物相互作用等问题。 8、年老体弱者、心肺严重疾患者、肝肾功能异常患者等特殊人群和初次使用中药注射剂的患者应慎重使用,加强监测。对长期使用的在每疗程间要有一定的时间间隔。 9、监测数据提示,有与本品有关的肝肾功能异常个案病例报告,建议在临床使用过程中加强肝肾功能监测。 10、本品活血化瘀,有出血倾向者禁用。妇女月经期停用,月经净后再用。 11、本品偶见与丹参注射液联用诱发多脏器损伤。 12、治疗期间,心绞痛持续发作,宜加服硝酸酯类药物或遵医嘱。 13、加强用药监护,密切观察用药反应,特别是开始30分钟。输注本品前后,应用适量稀释液对输液管道进行冲洗,避免输液的前后两种药物在管道内混合,引起不良反应。用药过程中应缓慢滴注,年老体弱者以20-40滴/分为宜,成年人以40-60滴/分为宜,以防止不良反应的发生。如发现异常,应立即停药,采取积极措施救治患者。

    禁忌

    1、有药物过敏史或过敏体质的患者禁用,特别是对本品或含有红花的制剂有过敏或严重不良反应病史者禁用。 2、凝血功能不正常及有眼底出血的糖尿病患者禁用。 3、本品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禁用。 4、新生儿、婴幼儿及儿童禁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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