抗生素类
医保乙类 格列齐特缓释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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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厂家:云鹏医药集团有限公司
包装单位:盒
药品规格:30mg*30片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H20113209
件 装 量:400
商品名称
格列齐特缓释片
规格包装
30mg*30片
厂家
云鹏医药集团有限公司
功能主治
本品用于当单用饮食疗法、运动治疗和减轻体重不足以控制血糖水平的成人非胰岛依赖型糖尿病(2型)。
主要成分
本品主要成分为格列齐特。
用法用量
1、口服,仅用于成年人,每日1次,剂量为30-120mg(1至4片)。建议于早餐时服用。整片吞服,不可咀嚼和压碎。如某日忘记服用药物,第二日服药剂量不得增加。与所有降血糖药一样,应根据患者的代谢反应(血糖,HbAlc)来调整剂量。 2、首次剂量首次建议剂量为每日30mg。如血糖水平令人满意,可采用此剂量用作维持治疗;如血糖水平不佳,剂量可逐次增至每日60,90或120mg,每次增量间隔至少1个月,治疗2周后血糖仍无下降时除外。遇到这种情况,可提议于治疗二周后增加剂量。最大建议剂量必须不得超过每日120mg。 3、用格列齐特缓释片代替格列齐特80mg:格列齐特80mg一片相当于格列齐特缓释片一片。替代时,必须提供血糖监测。 4、用格列齐特缓释片代替其它口服降血糖药物。 (1)格列齐特缓释片可代替其它口服治疗糖尿病药物治疗。 (2)在这种情况下,必须考虑先前所用降血糖药物的剂量和半衰期。 (3)一般换用格列齐特缓释片时无需过渡期,开始以剂量为30mg较好。然后如前述按患者的血糖情况进行调整。 (4)如患者从具有长半衰期的磺脲类药物改用格列齐特缓释片,为了避免两种药物的药效叠加以及随后发生的低血糖危险,需有几天的治疗窗口期进行调整。 (5)在换用本药物时,建议遵照前述首次服用格列齐特缓释片治疗所采用的步骤,即首次治疗剂量每日30mg,然后根据代谢情况逐次增量。 5、与其他口服治疗糖尿病药联合应用:格列齐特缓释片可与双胍类,a葡萄苷酶抑制剂或胰岛素合用。格列齐特缓释片不能充分控制的患者,在严密的医疗监测下,可合并胰岛素治疗。 6、对轻度或中度肾功能不全患者:治疗方案与肾功能正常的患者相同,但需小心监测。这些资料已被临床实验所证实。 7、对低血糖症的高危患者。 (1)营养不足或营养不良状态。 (2)严重或代偿较差的内分泌疾病(垂体前叶功能不足,甲状腺机能减退,肾上腺功能不足)。 (3)长期和/或大剂量皮质激素治疗撤停。 (4)严重血管性疾病。(严重冠心病,颈动脉严重受损,弥漫性血管病变)建议以30mg/天的最小剂量开始治疗。或遵医嘱。
不良反应
1、低血糖:如同其它磺脲类药物,尤其在进餐间隔时间不规则,或少吃了一餐或数餐的情况下,用格列齐特缓释片治疗可能导致低血糖发生。 (1)低血糖可有如下症状:头痛,极度饥饿,恶心,呕吐,倦怠,倦睡,睡眠障碍,激动,攻击性行为,集中力和注意力下降,反应迟缓,抑郁,精神错乱,视觉及语言障碍,失语,震颤,不全性麻痹,感觉障碍,头晕,乏力感,自我控制丧失,谵妄,惊厥,呼吸表浅,心动徐缓,倦睡和意识丧失甚至昏迷至死亡。 (2)另外,观察到肾上腺素能反调节症状:出汗,皮肤潮湿,焦虑,心动过速,高血压,心悸、心绞痛及心律失常。 (3)这些症状通常在摄入碳水化合物后消失。然而,人造糖类替代品无效。对于长期严重低血糖病例,即使因吸收了糖而暂时得到控制,仍然可能需要立即药物治疗,甚至需要住院治疗。 2、胃肠道功能障碍:例如腹痛,恶心,呕吐,消化不良,腹泻,便秘都有过较少报导,但如在早餐时服用格列齐特,这些症状可以避免或使风险降低到最低。 3、罕见的不良反应。 (1)皮肤和皮下反应:皮疹,瘙痒,荨麻疹,红斑,斑丘疹,起泡。其他磺脲类药物,极少数病例有过敏性结节性脉管炎。 (2)血液疾病:极罕见,包括贫血,白细胞减少,血小板减少,粒细胞减少等。这些异常通常是可逆的,治疗停止时消失。其他磺脲类药物,少数病例可见红细胞减少,粒细胞缺乏,贫血及各类血细胞减少等。 (3)肝-胆障碍:肝酶水平增高(ALT,AST,碱性磷酸酶),肝炎(罕见),如有胆汁郁积性黄疸出现,中止治疗。其他磺脲类药物,少数病例罕见肝酶水平增高,肝功能不全(胆汁郁积和黄疸),甚至出现肝炎,中断治疗后,症状消退。仅有少数病例出现危及生命的肝功能衰竭。通常这些症状于中断治疗后一般都会消失。 (4)视力障碍:暂时性视力障碍,可能因为开始治疗时的血糖水平变化。
注意事项
1、低血糖:此药物治疗应建议用于有可能定时进餐(包括早餐)的患者。因为延迟进餐,食物不足或低碳水化合物,可使低血糖危险增加,所以定时摄食碳水化合物很重要。低血糖更可能发生于食用低热量食物,相当大量或长时间运动后,饮酒后或合并应用其他降糖药物之患者。 2、低血糖可发生于应用磺脲类药物后。有些病例可以很严重且持续很长时间。可能需要住院,并且葡萄糖滴注持续数天。 3、为了减少低血糖发作的危险,必须小心选择病人及所用的剂量以及对患者解释清楚低血糖的情况。 4、下列因素将促进低血糖的发生。 (1)患者拒绝合作或无能力合作(特别是老年人)。 (2)营养不良,不按时进餐,忘记进餐,禁食或改变食物。 (3)运动和摄取碳水化合物二者间不平衡。 (4)肾功能不全。 (5)严重肝功能不全。 (6)格列齐特缓释片服用过量。 (7)某些内分泌疾病:甲状腺功能低减;垂体和肾上腺功能不全。 (8)与某些其他的药物合并应用。 5、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 (1)妊娠:缺乏怀孕妇女使用格列齐特的临床资料,其它磺脲类药物的资料很少。在动物中,格列齐特非致畸。为了减少在未控制糖尿病中先天性畸形的危险,在怀孕前必须控制糖尿病。妊娠期间口服降糖药不适用,因此采用胰岛素作为糖尿病的继续治疗。建议从计划要怀孕的时候或发现怀孕的时候,将口服降糖药物改为用胰岛素治疗。 (2)哺乳:缺乏格列齐特及其代谢物进入母乳的资料。考虑到新生儿低血糖危险性,哺乳期妇女禁止使用格列齐特。 6、儿童用药:缺乏在儿童中的临床研究或数据。 7、老年用药:对65岁以上患者,格列齐特缓释片的服法按65岁以下患者相同治疗方案,或遵医嘱。 8、药物过量。 (1)磺脲类类药物过量可产生低血糖。中度低血糖症状,无意识丧失或神经系统体征者,必须以摄取碳水化合物,调整剂量和/或改变饮食来完全纠正之。医师应继续严密监控直至患者已脱离危险。严重的低血糖反应出现昏迷,惊厥,或可能出现其他的神经功能障碍,应作为内科急诊处理,患者需立即入院治疗。 (2)如诊断或怀疑低血糖昏迷,应给患者快速静脉注射50ml高浓度(20-30%)葡萄糖溶液,随后持续滴注浓度相对较低的葡萄糖溶液(10%),注入速度以维持血糖浓度在1g/L以上为准。 (3)医师应密切监护患者,根据患者情况决定是否需要加强监护。 (4)由于格列齐特与蛋白质结合牢固,透析对这些患者无用。
禁忌
1、已知对格列齐特或其中某一种赋形剂、其它磺脲类、磺胺类药物过敏。 2、1型糖尿病。 3、糖尿病昏迷前期,糖尿病酮症酸中毒。 4、严重肾或肝功能不全:对这些病例建议应用胰岛素。 5、应用咪康唑治疗者。 6、哺乳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