抗生素类
医保乙类 头孢克肟颗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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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厂家:浙江莎普爱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包装单位:盒
药品规格:50mg*12袋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H20060636
件 装 量:200
【药品名称】 头孢克肟颗粒(莎普爱思)
【通用名称】 头孢克肟颗粒
【规格型号】 50mg*12袋
【生产企业】 浙江莎普爱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药品类型】 西药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H20060636
【有 效 期】 24 月
【功能主治】 该品适用于对头孢克肟敏感菌的链球菌属、肺炎球菌、淋球菌、卡他布兰汉球菌、大肠杆菌、克雷伯杆菌属、沙雷菌属、变形杆菌属及流感杆菌等。
【用法用量】 冲服。成人和体重30公斤以上的儿童用量:每次100mg(2袋),一日二次; 成人重症感染者可增加至每次200mg(4袋),每日二次。儿童:每次1.5~3.0mg/kg计算给药量,每日2次,或遵医嘱。
【不良反应】 头孢克肟不良反应大多短暂而轻微。最常见者为胃肠道反应,其中腹泻 16 %、大便次数增多 6 %、腹痛 3 %、恶心 7 %、消化不良 3 %、腹胀 4 %;发生率低于2 %的不良反应有皮疹、荨麻疹、药物热、瘙痒、头痛、头昏。实验室异常表现为一过性 ALT 、 AST 、 ALP 、 LDH 、胆红素、 BUN 、 Cr 升高,血小板和白细胞计数一过性减少和嗜酸性粒细胞增多,直接 Coombs 试验阳性等。
【注意事项】 1.对头孢菌素类抗生素有过敏史者禁用。肠炎患者慎用,6月以下儿童不宜应用。过去有青霉素过敏休克病史的患者慎用该品,因亦有发生过敏性休克的可能。 2.肾功能不全者血清半衰期延长,须调整给药剂量。 3.相同剂量混悬剂与片剂服用后以前者为高。血药浓度以前者为高。 4.治疗化脓性链球菌感染疗程至少需10天。 5.中耳炎患者宜用混悬剂治疗。请仔细阅读说明书并遵医嘱使用。
【禁 忌】 对该品或头孢菌素类抗生素有过敏史者禁用。
【上市许可持有人】 浙江莎普爱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包装单位】 盒
【主要成份】 该品活性成份为头孢克肟三水合物。
【性 状】 该品为加矫味剂的混悬性颗粒剂;气芳香,味甜。
【适用人群】 不限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慎用。
【儿童用药】 新生儿及早产儿均应慎用。
【老年患者用药】 高龄患者慎用。
【贮 藏】 密封,在凉暗处保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