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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巴韦林颗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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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生产厂家:海南皇隆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 包装规格:50mg*18袋
  • 包装单位:盒
  • 件装量:400
  • 中包装: 1/可拆零
  • 货号KL3653 复制成功
  • 效期
  •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H201131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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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生产厂家:海南皇隆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包装单位:盒

    药品规格:50mg*18袋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H20113127

    件 装 量:400

  • 【药品名称】 利巴韦林颗粒(皇隆)

    【通用名称】 利巴韦林颗粒

    【规格型号】 50mg*18袋

    【生产企业】 海南皇隆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药品类型】 西药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H20113127

    【有 效 期】 24 月

    【功能主治】 本品适用于呼吸道合胞病毒引起的病毒性肺炎与支气管炎,皮肤疱疹病毒感染。

    【用法用量】 本品用温开水完全溶解后口服。 1.用于病毒性上呼吸道感染:成人一次0.15g,一日3次,连用7天。 2.用于皮肤疱疹病毒感染:成人一次 0.3g,一日3~4次,连用7天。

    【不良反应】 可见食欲减退,胃部不适,呕吐,轻度腹泻,便秘等胃道反应;偶有头晕、睡眠差等反应,并可导致红、白细胞及血红蛋白的下降。

    【注意事项】 哺乳期妇女、肝功能异常者慎用。长期或大剂量服用对肝功能、血象有不良影响。请仔细阅读说明书并遵医嘱使用。

    【禁 忌】 过敏者禁用。

    【上市许可持有人】 海南皇隆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包装单位】 盒

    【主要成份】 本品主要成分为利巴韦林。

    【性 状】 本品为白色或类白色可溶颗粒。

    【适用人群】 不限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 孕妇、哺乳期妇女慎用。

    【儿童用药】 尚不明确。

    【老年患者用药】 尚不明确。

    【贮 藏】 密封,在干燥处保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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