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蓝芩口服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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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生产厂家:扬子江药业集团有限公司
  • 包装规格:10ml*6支(21.2g)
  • 包装单位:盒
  • 件装量:80
  • 中包装: 1
  • 货号KF2387 复制成功
  • 效期
  •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Z200637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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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生产厂家:扬子江药业集团有限公司

    包装单位:盒

    药品规格:10ml*6支(21.2g)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Z20063795

    件 装 量:80

  • 【药品名称】 蓝芩口服液(扬子江)

    【通用名称】 蓝芩口服液

    【规格型号】 10ml*6支

    【生产企业】 扬子江药业集团有限公司

    【药品类型】 中成药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Z20063795

    【有 效 期】 24 月

    【功能主治】 清热解毒,利咽消肿。用于急性咽炎、肺胃实热证所致的咽痛、咽干、咽部灼热。

    【用法用量】 口服,一次20毫升,一日3次。

    【不良反应】 个别患者服药后出现轻度腹泻,一般可自行缓解。

    【注意事项】 1.忌烟酒、辛辣、鱼腥食物。 2.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温补性中药。 3.孕妇慎用。糖尿病患者、儿童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4.脾虚大便溏者慎用。 5.属风寒感冒咽痛者,症见恶寒发热、无汗、鼻流清涕者慎用。 6.服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 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9.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0.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禁 忌】 尚不明确。

    【上市许可持有人】 扬子江药业集团有限公司

    【包装单位】 盒

    【主要成份】 板蓝根、黄芩、栀子、黄柏、胖大海。

    【性 状】 本品为棕红色的澄清液体,味甜,微苦。

    【适用人群】 不限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 孕妇慎用。

    【儿童用药】 无相关资料。

    【老年患者用药】 无相关资料。

    【贮 藏】 密封,置阴凉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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