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布洛芬混悬滴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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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生产厂家:天大药业(珠海)有限公司
  • 包装规格:15ml:0.6g
  • 包装单位:盒
  • 件装量:200
  • 中包装: 10
  • 货号KF1836 复制成功
  • 效期:2025-06-05
  •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H109802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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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生产厂家:天大药业(珠海)有限公司

    包装单位:盒

    药品规格:15ml:0.6g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H10980250

    件 装 量:200

  • 【药品名称】 布洛芬混悬滴剂(天大)

    【通用名称】 布洛芬混悬滴剂

    【规格型号】 15ml:0.6g

    【生产企业】 天大药业(珠海)有限公司

    【药品类型】 西药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H10980250

    【有 效 期】 24 月

    【功能主治】 用于婴幼儿的退热、缓解由于感冒、流感等引起的轻度头痛、咽痛及牙痛等。

    【用法用量】 口服。12岁以下小儿用量见下表: 年龄 体重(公斤) 一次用量(毫升) 次数 1-3岁 10-15 2 若持续疼痛或发热, 4-6岁 16-21 3 可间隔4-6小时重复用药1次, 7-9岁 22-27 4 24小时不超过4次。 10-12岁 28-32 5 注:1岁以下儿童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

    【不良反应】 1.少数病人可出现恶心、呕吐、胃烧灼感或轻度消化不良、胃肠道溃疡及出血,转氨酶升高、头痛、头晕、耳鸣、视力模糊、精神紧张、嗜睡、下肢水肿或体重骤增。 2.罕见皮疹、过敏性肾炎、膀胱炎、肾病综合征、肾乳头坏死或肾功能衰竭、支气管痉挛。

    【注意事项】 1.本品为对症治疗药,不宜长期或大量使用,用于止痛不得超过5天,用于解热不得超过3天,症状不缓解,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2.有下列情况患者慎用】支气管哮喘、肝肾功能不全、凝血机制或血小板功能障碍(如血友病)。 3.下列情况患者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有消化性溃疡史、胃肠道出血、心功能不全、高血压。 4.1岁以下儿童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 5.不能同时服用其他含有解热镇痛药的药品(如某些复方抗感冒药)。 6.如服用过量或发生严重不良反应,应立即就医。 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9.将本品和其它所有药物置于远离儿童接触的地方。 10.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12.如出现胃肠道出血或溃疡、胸痛、气短、无力、言语含糊等情况,应停药并咨询医师。13.第一次使用本品如出现皮疹或过敏症状,应停药并咨询医师。

    【禁 忌】 1.对阿斯匹林和其他非甾体抗炎药及本品过敏忌用。 2.活动期胃十二指肠溃疡者禁用。

    【上市许可持有人】 天大药业(珠海)有限公司

    【包装单位】 瓶

    【主要成份】 本品每毫升含主要成份布洛芬40毫克。

    【性 状】 粉红色混悬液,味甜,有调味剂的芳香。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 尚不明确。

    【儿童用药】 1、6个月以下 应遵医嘱。 2、6-11月 5.5-8.0 1滴管(1.25毫升)。 3、12-23月 8.1-12.0 1.5滴管(1.875毫升)。 4、2-3岁 12.1-15.9 2滴管(2.5毫升)。

    【老年患者用药】 尚不明确。

    【贮 藏】 密封,避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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