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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保乙类 布洛芬颗粒(快克)

会  员 价:会员可见

  • 生产厂家:湖北亨迪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包装规格:0.2g*16袋
  • 包装单位:盒
  • 件装量:300
  • 中包装: 1
  • 货号KL1980 复制成功
  • 效期:2026-12
  •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H200941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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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生产厂家:湖北亨迪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包装单位:盒

    药品规格:0.2g*16袋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H20094113

    件 装 量:300

  • 【药品名称】 布洛芬颗粒

    【通用名称】 布洛芬颗粒

    【规格型号】 0.2g*16袋

    【有 效 期】 36 月

    【功能主治】 用于缓解轻至中度疼痛如头痛、关节缩、偏头痛、牙痛、肌肉痛、神经痛、痛经,也用于普通感冒或流行性感冒引起的发热.

    【用法用量】 温开水冲服,4-8岁儿童,一次0.5包:8岁以上儿童及成人,一次1包,若持续疼痛或发热,可间隔4-6小时重复用药1次,24小时不超过4次

    【不良反应】 1,少数病人可出现恶心、呕吐、胃烧灼感或轻度消化不良、胃肠道遗疡及出血、转氨酶升高、头痛、头晕、耳鸣、视力模糊、精神紧张、嗜睡、下肢水肿或体重骤增. 2,罕见皮疹、过敏性肾炎、膀胱炎、肾病综合征、肾乳头坏死或肾功能衰竭、支气管痉挛。

    【注意事项】 【注意事项】1,本品为对症治疗药,不宜长期或大量使用,用于止痛不得超过5天,用于解热不得超过3天,如症状不缓解,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2,不能同时服用其他含有解热镇痛药的药品(如某些复方抗感冒药). 3,服用本品期间不得饮酒或含有酒精的饮料. 4,有下列情况患者慎用:60岁以上、支气管哮喘、肝肾功能不全、凝血机制或血小板功能障碍(如血友病) 5,下列情况患者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有消化性溃疡史、胃肠道出血、心功能不全、高血压。 6,如服用过量或出现严重不良反应,应立即就医。 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9,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0,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12,如出现胃肠道出血或溃疡、胸痛、气短、无力、言语含糊等情况,应停药并咨询医师. 13.第一次使用本品如出现皮疹或过敏症状,应停药并咨询医师。

    【包装单位】 盒

    【主要成份】 本品每包含布洛芬0.2克.辅料为糊精、蔗糖.

    【性 状】 本品为白色颗粒,气芳香:味甜.

    【适用人群】 不限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禁用.

    【儿童用药】 无相关资料

    【老年患者用药】 无相关资料

    【贮 藏】 密闭,在阴凉干燥处(不超过20℃)保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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