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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保乙类 胃康灵颗粒

会  员 价:会员可见

  • 生产厂家:黑龙江葵花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包装规格:4g*10袋
  • 包装单位:盒
  • 件装量:150
  • 中包装: 1
  • 货号KL0207 复制成功
  • 效期:2025-08
  •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Z20090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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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生产厂家:黑龙江葵花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包装单位:盒

    药品规格:4g*10袋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Z20090010

    件 装 量:150

  • 【药品名称】

      通用名称:胃康灵颗粒

      商品名称:胃康灵颗粒(葵花)

      拼音全码:WeiKangLingKeLi(KuiHua)

    【主要成份】 白芍、白及、三七、甘草、茯苓、延胡索、海螵蛸、颠茄浸膏。

    【性 状】 本品为淡黄色至棕褐色的颗粒;味甜、微苦。

    【适应症/功能主治】 柔肝和胃,散瘀,缓急止痛。用于肝胃不和,淤血阻络所致的胃脘疼痛、连及两肋、嗳气、泛酸;慢性胃炎见上述症候者。

    【规格型号】 4g*10袋

    【用法用量】 开水冲服。一次1袋,一日3次,饭后服用。

    【不良反应】 较常见的有:口干、便秘、出汗减少、口鼻咽喉及皮肤干燥、视力模糊、排尿困难(老人)。

    【禁 忌】 1.前列腺肥大、青光眼患者禁用。 2.哺乳期妇女禁用。

    【注意事项】 1.饮食宜清淡,忌酒及辛辣、生冷、油腻食物。 2.忌愤怒、忧郁、保持心情舒畅。 3.有高血压、心脏病、反流性食管炎、胃肠道阻塞性疾患、甲状腺机能亢进、溃疡性结肠炎患者慎用。有肝病、糖尿病、肾病等慢性病患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4.孕妇慎用。儿童、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5.胃痛严重者,应及时去医院就诊。 6.服药三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 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9.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0.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请仔细阅读说明书并遵医嘱使用。

    【药物相互作用】 1.本品与金刚烷胺、阿托品类药等同时,本品的不良反应可加剧。 2.如与其他药物同时使用可能会发生药物相互作用,详情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贮 藏】 密封,防潮

    【包 装】 10袋/盒

    【有 效 期】 36 月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Z20090010

    【生产企业】 黑龙江葵花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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