抗生素类
小儿咳喘灵颗粒
会 员 价:会员可见
生产厂家:四川省通园制药集团有限公司
包装单位:盒
药品规格:2g*12袋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Z20064364
件 装 量:120
【药品名称】
通用名称:小儿咳喘灵颗粒
商品名称:小儿咳喘灵颗粒
拼音全码:XiaoErKeChuanLingKeLi
【主要成份】麻黄、石膏、苦杏仁、瓜蒌、板蓝根、金银花、甘草。辅料为蔗糖,糊精。
【性 状】本品为白色、类白色或微黄色粉末。
【适应症/功能主治】宣肺、清热,止咳、祛痰。用于上呼吸道感染引起的咳嗽。
【规格型号】2g*15袋
【用法用量】口服。未满1岁半包;1~2岁1包;3~5岁1包半;6~8岁2包;9~12岁2包半;一日4次,首次加倍服用。
【不良反应】
1.过敏反应较为常见,可表现为药疹,严重者可发生渗出性多形红斑、剥脱性皮炎和大疱表皮松解萎缩性皮炎等;也表现为光敏反应、药物热、关节及肌肉疼痛、发热等血清样反应;
2.中性粒细胞减少或缺乏症、血小板减少及再生障碍性贫血。患者可表现为咽痛、发热、苍白和出血倾向;
3.溶血性贫血及血红蛋白尿。缺乏葡萄糖-6-磷酸脱脂酶(G-6PD)患者应用磺胺药后易发生,在新生儿和小儿中较成人为多见;
4.高胆红素血症和新生儿核黄疸。由于磺胺药与胆红素竞争蛋白结合部位,可致游离胆红素增高。新生儿肝功能不完善,故较易发生高胆红素血症和新生儿黄疸。偶可发生核黄疸;
5.肝脏损害。可发生黄疸、肝功能减退、严重者可发生急性肝坏死;
6.肾脏损害。可发生结晶尿、血尿和管型尿,偶有患者发生间质性肾炎或肾小管坏死等严重不良反应;
7.恶心、呕吐、胃纳减退、腹泻、头痛、乏力等,一般症状轻微,不影响继续用药。偶有患者发生艰难梭菌肠炎,此时需停药;
8.甲状腺肿大及功能减退偶有发生;
9.中枢神经系统毒性反应偶可发生,表现为神经错乱、定向力障碍、幻觉、欣快感或抑郁感。一旦出现均需立即停。
【禁 忌】
1.磺胺类药过敏者禁用;
2.巨幼红细胞贫血患者禁用;
3.严重肝功能损害者禁用。
【注意事项】
1.交叉过敏反应。对一种磺胺药呈现过敏的患者对其他磺胺药业可能过敏;
2.对呋塞米、矾类、噻嗪类利尿药、磺脲类、碳酸酐酶抑制剂呈现过敏的患者,对磺胺药亦可过敏;
3.磺胺药的作用可被对氨基苯甲酸及其衍生物(普鲁卡因、丁卡因)所拮抗,此外脓液以及组织的分解产物的存在业其拮抗作用,因其可提供细菌生长的必需物质;
4.下列情况应慎用:缺乏葡萄糖-6-磷酸脱脂酶、肝功能损害、血卟啉症、肾功能损害;
5.服药期间,宜多饮开水;
6.治疗中注意:
(1)全血象检查;
(2)定期尿液检查;
(3)肝、肾功能检查。
【药物相互作用】如与其他药物同时使用可能会发生药物相互作用,详情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贮 藏】遮光、密封。
【包 装】2g*15袋/盒。
【有 效 期】24 月
【执行标准】WS3-B-0688-9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