抗生素类
医保乙类 神曲消食口服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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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厂家:扬子江药业集团江苏龙凤堂中药有限公司
包装单位:盒
药品规格:10ml*6支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Z20153035
件 装 量:80
【药品名称】
通用名称:神曲消食口服液
商品名称:神曲消食口服液(扬子江)(扬子江龙凤堂)
拼音全码:ShenQuXiaoShiKouFuYe
【主要成份】 焦神曲、焦山楂、焦麦芽、白芍、党参、茯苓、麸炒白术、木香、砂仁、醋延胡索、炙甘草。
【性 状】 本品为棕红色至棕色液体,味甜,微苦。
【适应症/功能主治】 消食健胃、健脾理气。用于喂养不当或饮食不节引起的儿童脾胃虚弱,饮食积滞证出现的厌食、食欲不振、食量减少等。
【规格型号】 10ml*6支
【用法用量】 口服。餐后半小时服用,1~4岁,一次5ml,一日3次;5-14岁,一次10ml,一日3次。疗程为2周。
【不良反应】 少数患者用药后可出现皮疹,皮肤瘙痒,腹泻等。
【禁 忌】 对本品或相关成分过敏者禁用。
【注意事项】 1.本品临床试验未观察神经性厌食症或由其他疾病所致的小儿厌食的有效性和安全性。 2.临床试验中有1例患儿用药后出现Cr升高,2周后复查正常,与药物的关系无法确定。 3.忌食生冷油腻及不易消化食物。 4.过敏体质者慎用。 5.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6.本品久置可能有少量摇之易散的沉淀。
【药物相互作用】 如与其他药物同时使用可能会发生药物相互作用,详情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贮 藏】 密封
【包 装】 6支/盒
【有 效 期】 24 月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Z20153035
【生产企业】 扬子江药业集团江苏龙凤堂中药有限公司(原扬子江药业集团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