抗生素类
医保甲类 注射用头孢噻肟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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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厂家:悦康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包装单位:支
药品规格:1.0g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H20043012
件 装 量:1000
不良反应发生率低,约 3%~5%。
有皮疹和药物热、静脉炎、腹泻、恶心、呕吐、食欲不振等。
碱性磷酸酶或血清氨基转移酶轻度升高、暂时性血尿素氮和肌酐升高等。
白细胞减少,酸性粒细胞增多或血小板减少少见。
偶见头痛、麻木、呼吸困难和面部潮红。
极少数病人可发生粘膜念珠菌病。
用前需进行过敏试验。
交叉过敏反应:对一种头孢菌素或头霉素过敏者对其他头孢菌素类或头霉素也可能过敏。对青霉素或青霉胺过敏者也可能对本品过敏。
对诊断的干扰:应用本品的病人抗球蛋白(Coombs)试验可出现阳性;孕妇产前应用本品,次反应可出现在新生儿。用硫酸铜法测定尿糖可呈假阳性。血清碱性磷酸酶、血尿素氮、丙氨酸氨基转移酶、门冬氨酸氨基转移酶或血清乳酸脱氢酶值可增高。
头孢噻肟钠 1.05 g 约相当于 1 g 头孢噻肟,每 1 g 头孢噻肟钠含钠量约为 2.2mmol(51 ml)。头孢噻肟溶于 14 ml 灭菌注射用水形成等渗溶液。
配置肌内注射液是,0.5 g、1.0 g 或 2.0 g 的头孢噻肟分别加入 2 ml、3 ml 或 5 ml 灭菌注射用水。静脉注射的溶液,加至少 10~20 ml 灭菌注射用水于上述不同量的头孢噻肟内,于 5~10 分钟内徐缓注入。静脉注射时,将静脉注射液再用适当溶剂稀释至 100~500 ml。肌内注射剂量超过 2 g 时,应分不同部位注射。
肾功能减退者应在减少剂量情况下慎用;有胃肠道疾病或肾功能减退者慎用。
本品与氨基糖苷类不可同瓶滴注。
与庆大霉素或妥布霉素合用对铜绿假单胞菌均有协同作用;与阿米卡星合用对大肠杆菌、肺炎克雷伯菌和铜绿假单胞菌有协同作用。
与氨基糖苷类抗生素联合应用时,用药期间应随访肾功能。
大剂量头孢噻肟与强利尿类联合应用时,应注意肾功能变化。
头孢噻肟可用氯化钠注射液或葡萄糖液稀释,但不能与碳酸氢钠液混合。
与阿洛西林或美洛西林等合用,可使本品的总清除率降低,如两者合用需适当降低剂量。